常言道“養人不如挖人”。許多單位往往感覺“養人”耗費成本巨大,需要投入許多精力,時間也長。要知道,人才並不是短期內能培養起來的。因此,明智的領導都懂得倒不如“挖人”來得省時省力,於是幹脆來個“先下手為強”——讓別人來培養,然後自己來“挖”。然而,挖掘人才也絕不是輕而易舉的事,需要采取一定的招數,其中最常用、最有效的有以下幾招:
第一招:利誘法
挖人最常用的手段是封官許願加高薪**。當誘人的高薪、高福利和更廣闊的發展空間擺在麵前時,很少有人不動心的,許多能人往往經不住這一番“利誘攻勢”,腦袋一熱就跳了槽。
例如,在房地產公司、IT企業、高新技術企業等人才爭奪異常激烈的地方,為了挖牆腳,往往開出比競爭對手更高的待遇條件。比如你在原來的工廠幹車間主任,來我這裏可以幹部門經理,甚至副總;你過去年薪是 20萬至30萬元,過來後給你漲到50萬到60萬元,此外,還有安家費、補助費等。
第二招:巧借外力,曲線挖人
有些被挖對象比較安於現狀,對原單位的忠誠度較高,待遇也往往不錯。這時候如果想讓其“易主”,一般都比較難。對這樣的“獵物”,不妨采取迂回戰術,從說服其身邊的人入手,尋找突破口來迂回達到“挖牆腳”的目的。
某公司欲從別處挖一名公司高管。通過大量的尋訪工作,將目標鎖定在一位海歸王博士身上,此人當時擔任一家集團公司的副總裁,但他不願考慮這家公司的邀請,甚至不願聽任何介紹。碰了一鼻子灰的該公司不得不平訪其他人選,但一時難以找到更合適的。於是他們通過各種手段進行打探,結果發現於博士年薪很高,老總對他也不錯,公司的前景也比較好,而且他也不是特別看重金錢的人,沒有跳槽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