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之間發生意見分歧可以商量,可以爭論,或者幹脆不照他的意見辦。可是與領導有意見分歧卻不好辦,爭論有礙情麵,不聽取不合適,執行吧,明明他的意見不可取,實在為難。這應該怎麽辦呢?
如果認為自己的意見是正確的,而領導的意見是錯誤的,那麽,為了避免工作上的損失,就應積極主動地對領導進行解釋工作。在解釋時除了耐心、細心以外,還要注意方式方法。特別是對領導,如果不注意方式方法,那麽就會有不尊重領導之嫌。
1.獻其可,替其否
“獻其可,替其否”,這是左傳中的一句話,其意思是說建議用可行的去代替不該做的。在下屬向上司“進諫”時,多獻“可”,少加“否”,其包括兩層含義:一要多從正麵去闡發自己的觀點;二要少從反麵去否定和批駁上司的意見,甚至要通過迂回變通的辦法有意回避與上司的意見產生正麵衝突。
比如,你是一位公司的部門經理,根據業務發展情況需要配一名專管業務的副手,這時你想提拔一位懂業務、有經驗的下屬擔任此職,而上司卻準備從其他部門派一名不懂這方麵業務的外行人任職。在這種情況下,你可把話題多用在部門副經理應具備的條件和你所提人選已具備的條件上,而不應用在反駁上司所提候選人上。這樣既可以避免與上司發生直接衝突,又能把話題保留在自己所提人選上。
你要抓住上司意見中的某一處被你所認同的地方,並加以大力的肯定和讚賞。而後,提出相反的意見,這時候,你的意見往往可以被接受。因為你一開始就肯定了上司的意見的某一處價值,就已經打開了進入上司腦中意見庫的大門。
在某公司的一次例行會議上,小張對經理關於質量問題的處理不是很滿意。在經理征求大家意見的時候,小張說:“經理說得對,在產品質量方麵,我們的確應當給予充分的重視,這是解決問題的前提之一。我認為,除此之外,我們還應當加強全體員工的質量意識。現在我觀察到公司員工的質量意識並不強,工作中有疏忽大意的傾向,這股風氣必須刹住,否則質量問題是很難得到徹底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