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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德蘭革命

“尼德蘭”在荷蘭語中是低地的意思,它相當於今天的荷蘭、比利時、盧森堡和法國北部的部分地區。中世紀時期,先後受羅馬帝國、法蘭克王國和神聖羅馬帝國統治。16世紀初,尼德蘭又轉歸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管轄。當時它的人口約有300萬,分為17個省,有大小城市140座,人稱“城市之國”。

新航路開辟以後,歐洲的商業中心轉移到大西洋沿岸,促進了尼德蘭經濟的繁榮。16世紀以後,它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已有相當發展。北方以荷蘭、西蘭兩省的工商業最為發達,毛麻紡織業和造船業極負盛名。特別是阿姆斯特丹城,以航運業和捕魚業著稱,它同波羅的海沿岸國家、俄國、英國有密切的貿易關係,在南方,主要有弗蘭德爾和不拉奔兩個著名的工商業區,同西班牙及其殖民地保持密切的經濟聯係。安特衛普是南方最大的城市,它的港口有1000多個泊位,每天有1000多艘來自世界各地的商船進出,城內有各國商行和辦事處千所以上,經濟交往極為頻繁。

隨著資本主義萌芽的發展,尼德蘭的資產階級正在形成,特別是商業資產階級的力量很強大。其中經營國內貿易的商人和手工工場主的政治態度比較激進,他們以加爾文教為旗幟,在反對西班牙統治的鬥爭中起了領導作用。

農民和城市平民是尼德蘭革命的主力。他們深受來自封建主義和資本主義等多方麵的剝削和壓迫,許多人喪失了生產資料,淪為流浪者。尼德蘭的封建統治者頒布了一些類似英國圈地運動時期的血腥立法,用鞭笞、烙印、服苦役等各種手段迫害他們,階級矛盾日趨尖銳。

16世紀以後,西班牙和法國展開了爭奪歐洲霸權的鬥爭。為了遏製法國,西班牙把尼德蘭作為一塊重要的戰略基地,因而日益加緊對這一地區的控製。西班牙國王查理一世(1516-1556年)推行專製政策,橫征暴斂。他在尼德蘭任命總督,設立財政院和樞密院,加強財政搜刮和司法的控製。當時西班牙國庫每年收入為500萬佛羅林(西班牙貨幣單位名稱),其中半數來自尼德蘭。查理一世之子腓力二世(1556-1598年)變本加厲地對尼德蘭進行掠奪,1557年,他拒絕償付國債,使尼德蘭的銀行家損失慘重。1560年,又提高西班牙羊毛出口稅,輸往尼德蘭的羊毛原料突然減少近半,當地資產階級的利益遭受極大的打擊。許多手工工場倒閉,大量工人失業。同時,腓力二世還取消尼德蘭商人同西班牙殖民地直接通商的特權,中斷了他們與英國的貿易往來,使這些商人的利益遭受巨大損失。腓力二世的這些反動措施,使尼德蘭的民族經濟麵臨破產的威脅,當地人民對於西班牙統治的不滿情緒普遍高漲,民族矛盾急劇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