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造品牌是一項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和財力的長期艱苦過程。任何企業,如果不管其自身狀況與條件如何,一味去創名牌,很可能適得其反、得不償失。所以一些實力較差的小公司,如果自量其力,采取無品牌化策略,以退為進,也不失為其立足市場以求生存與發展的良策。
1.小公司創品牌的製約因素
(1)企業規模的製約
大多數小公司組織結構簡單、規模過小,成為創品牌的一大障礙。縱觀世界品牌,無一不與巨型跨國公司相聯係,國內湧現出來的一批品牌產品也都歸屬於實力雄厚的大企業。規模經濟是品牌企業的一個重要外部特征,一般來說,品牌的各種優勢是通過規模經濟體現出來的。
(2)人員素質的製約
我國大多數小公司從業人員素質普遍較低,而麵對創品牌方方麵麵的大量工作又難以顧全。
(3)企業財力的製約
創品牌是一項耗資巨大的工程,其中僅廣告費用就很可觀,大部分小公司受財力製約,恐怕是心有餘而力不足。
(4)時間的製約
創品牌的工作是一項艱苦細致的工作,要耗費大量的時間,需要企業多年甚至幾十年的不懈努力。我國大多數小公司,在短期內是難以創出品牌的。
我國小公司還處於改組、轉製時期,如何在目前實施品牌的階段找到自己合適的位置,則關係小公司的生存與發展。從以上幾方麵分析可見,創品牌絕非易事。對於我國大多數實力較差的小公司來說,如果短期內無法創出品牌,而一般品牌又不能給企業帶來什麽特別利益的話,無品牌化策略則不失為一個可選擇的方法。
2.小公司無品牌化策略分析
小公司可采取的無品牌化策略,包括不使用商標策略和采用零售商商標策略。
(1)不使用商標策略
20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有一些日常消費品又回到了不使用商標的狀態。商品之所以能不使用商標,一方麵是因為有些企業的產品由於難以形成“產品差別”,或質量難以統一保證和衡量,或消費者對質量要求不高,無需進行特別的辨認(如電力、礦石、鐵等),從而使得使用商標的可能性大大降低;另一類是人們日常生活中經常接觸的商品,不需要特別的專業知識就能夠辨別真假、好壞(如包裝袋、散裝食品、飲料等),也可以不使用商標。而這類商品不使用商標,可使生產企業省去商標設計、注冊、廣告宣傳、使用、保護等項工作及其相應的一些費用(包括采用簡易包裝節省的包裝費用),從而降低了產品成本,同樣質量的商品由此可降低售價20%~40%。這樣企業大批量生產,薄利多銷,具有低價格的競爭優勢,能使企業獲得比較好的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