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屬做了錯事,主管一味做好好先生也是不行的,這樣不但無形之中會助長做錯事的員工的勢頭,也會挫傷那些有能力的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所以,對工作出錯的下屬,適當的批評是必要的。
1.不要當眾指責下屬
有的上司喜歡在眾人麵前斥責下屬,是想以此來把責任轉移到下屬身上,好讓上級、客戶或其他下屬知道,這不是他的錯,而是某個下屬辦事不對,其實這是非常錯誤的做法。
身為主管,無論如何都應對單位的人與事負責任,一味強調自己的不知情,反而會在下屬及客戶麵前暴露出你管理不力或由你所製定的管理體製不健全的問題,更糟的是,還會留給他人自私與狹隘的印象。
單位所出現的一切問題,作為主管你都必須負起這個責任。如果你以下屬為擋箭牌,逃避責任,作為替罪羊的下屬很可能因此自暴自棄,以後任何活動、任何工作再也不會熱衷了。
在發生問題的時候,上司確實不十分知情,該把有關人員找來,把問題問清楚,然後讓下屬繼續工作。上司應該負起責任處理問題,等上級或客戶走了,有必要糾正、責備時再嚴格執行處罰條例。
2.不要指責已經認錯的人
下屬在工作中有了失誤,並向上司認了錯,那麽不論是真認錯還是假認錯,上司都必須先把它肯定下來。然後,便可以順著認錯的思路繼續探討下去:錯在什麽地方?為什麽會犯這樣的錯誤?造成了什麽後果?怎樣彌補因這個錯誤而造成的損失?如何防止再犯類似錯誤等等。隻要這些問題,尤其是最後一個問題解決了,批評指責的目的也就達到了。
3.不能因失敗而指責
失敗是一種令人沮喪的事情,而最沮喪的便是失敗者本人。
失敗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或是辦事人主觀不夠努力,或是辦事者經驗不足,再或者是由於某些客觀條件不夠成熟,甚至可能是由於巧合,偶然地失敗了。在所有這些原因中,除了主觀不夠努力而須指責外,其他都不能簡單地歸罪於失敗者。如果不分原委地指責失敗的下屬,必然無法獲得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