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當前,孰輕孰重;是非麵前,誰對誰錯,這不能有半點含糊,我們不能被眼前利益或個人利益誤了大事。
據《史記·魏公子列傳》記載:魏國的公子在趙國一住就是10年,不回魏國。秦國得知魏公子在趙國,於是日夜出兵攻打魏國。魏王很著急,忙派使者到趙國請魏公子回來。誰知魏公子一向剛愎自用、自尊心極強。他自認為在諸侯中有相當威信,狂妄自大,聽不進勸告。他看見使者,很不高興,對手下人說:“有誰再來替魏王勸我回去,我就殺了他!”
這樣一來,魏國許多有才華的人紛紛背叛魏國,跑到趙國去,沒有人再敢勸魏公子回國。
這時毛公和薛公二人自告奮勇來見魏公子,對他說:“公子之所以在趙國受到器重,在各諸侯中享有盛名,就是因為有魏國的存在。現在秦國攻打魏國,魏國形勢危急,你卻置之不理,讓秦國攻占你的祖國,你自己的祖廟要被夷為平地,還有什麽臉見天下英雄?”
話沒說完,魏公子慚愧得臉色都變了,立即駕車回國。
古諺說:“皮之不存,毛將焉附?”一個人失去了自己的根基靠山,他立足於世的利益也將不複存在。魏公子之所以立即回國,就是因為他終於懂得了這個道理。
春秋時期,公孫儀曾任魯國的宰相,他很喜歡吃魚,國內的人都爭著買魚獻給他,公孫儀卻一概不接受。他弟弟問他:“你既喜歡吃魚,為什麽又不要呢?”公孫儀回答:“正因為我喜歡吃魚,所以才不接受別人送的魚。如果接受了別人的魚,必然要按別人的意願辦事,那就可能觸犯法律;觸犯法律,就會被免去宰相;免去宰相,雖然喜歡吃魚還會有誰給你呢?不接受魚而不被免去宰相,這樣,雖然沒有要別人的魚,但卻能長久地自己買魚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