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往往是善於捕捉靈感閃電這一特殊創新思維的大師。
靈感——大腦“思維宇宙”中的“閃電迅雷”,作為人類最奇特、最具活力而又“神秘莫測”的高能創新思維,它的爆發如同大自然的閃電迅雷一樣稍縱即逝,能捕捉到並迅速記錄下來就是幸運兒,倘若毫無準備,靈感閃電一經消失就會無影無蹤,而且在短期內不會重視,有的甚至在很長時間內也難以再現。
例如,奧地利著名作曲家約翰·施特勞斯就是一個記錄靈感閃電的高手。一次,施特勞斯在一個優美的環境中休息,突然靈感火花湧現,當時他沒有帶紙,急中生智的施特勞斯迅速脫下襯衣,揮筆在衣袖上譜成一曲,這就是後來舉世聞名的圓舞曲《藍色多瑙河》。
創造學研究表明,所有智力和思維正常的人,隨時隨地都會有各種各樣、大大小小的靈感在頭腦中閃現,可是由於主人預先沒有做好捕捉的準備,大量的靈思、創意、妙策、奇想、思想火花甚至驚人的發現,都在人們漫不經心、猝不及防,來不及捕捉與記錄的情況下消失得無影無蹤。數學發展史上著名的費爾馬大定理的證明就是如此。
1621年,費爾馬(P.Fermat,1601—1665)曾突然萌發靈感,提出了一個簡單而新奇的數學定理:
當整數n>2時,方程式:
xn+yn=zn沒有正整數解。
就是說,沒有一組正整數x,y,z能滿足上麵的方程式。費爾馬在一本書的頁邊上寫下了這個“定理”,並且自豪地說:“我得到了這個斷語的驚人的證明,但這頁邊太窄,不容我把證明寫出來。”
費爾馬把這件事放下了。但自那以後,費爾馬自己也沒有重新想起這一難得的靈感,結果害得三百多年來許多人為它絞盡腦汁。
直到1994年,費爾馬逝世三百多年後,英國數學家懷爾斯才證明了費爾馬大定理。靈感一失三百年!可見及時捕捉、記錄靈感是多麽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