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要善於分派工作,就是把一項工作托付給自己的員工去做。這並不是說把所有的工作指派給員工去做,而是要下放一定權力,讓員工來作些決定,或是給員工一些機會來試試像領導一樣做事。
當然了,總有一些工作沒有人願意去做。這時候,也許領導就該把這些任務分一分,並且承認它們的確是有那麽一點令人不快,但是,不管怎麽說,工作總得完成。
這時,領導千萬不要裝得好像給了那些得到這些工作的人莫大的機會,一旦員工發現事實並非如此的時候,他們會更厭惡去做這件事,這樣一來,工作便做不下去了,影響了其他工作的正常進行。
為什麽對某些領導來說,把工作分派給自己的員工去做是件如此困難的事呢?歸納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五點:
(1)如果領導把一件自己可以幹得很好的工作分派給員工做了,也許就達不到領導希望達到的水平了,他們或者不如領導做的那麽快,或者做的不如領導精細。
一旦領導求全責備的思想作怪,就會以為把工作派給員工做,不會做得像自己那樣好。這時候,領導應該問問你自己,盡管自己的員工不如你做得好,但是不是也能達到目的呢?如果不是,你能不能教教他們,讓他們把工作做好呢?
(2)如果讓員工來做工作,也許領導會擔心他們做得比自己好,而最終會取代領導的工作。
但是,如果領導把那些常規性的工作派給員工去做,他就自己可以騰出時間來做一些更富有創造性的工作;另一方麵,領導或許會因為教導員工有方,而獲得晉升或是其他的獎勵。因此領導應該把工作分派給員工,指導員工如何將工作做好。
(3)如果領導放棄了自己的職責,他將無事可幹,因為害怕在把工作派給員工做了之後,自己就無事可千了,所以那些手中有些小權的人,哪怕是芝麻綠豆大的小事,也不願放手讓自己的員工去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