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把水攪渾,讓魚在渾水中暈頭轉向,辨不清方向,然後再趁機下手,往往十拿九穩,手到擒來。
在商戰中,商人利用各種手段,製造出各種虛假現象,以造成對方的混亂,然後在亂中取勝。
先把水攪渾,再趁機摸魚,在這個過程中,市場人士心中的“城府”非常之深,那過人的眼力、那靈活的手腕,令人在敬佩之餘,不能不心悸於他們的狡詐。
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不法商人把“渾水摸魚”奉為至寶,肆無忌憚地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攪渾市場這片水,當消費者真假難辨時,就不能不屢屢上當,讓他們趁機摸回成筐成筐的“魚”去。這種行為不僅損害了消費者的利益,影響了被假冒產品的企業的正常運營,而且極大地衝擊了市場的經營秩序,應屬於堅決取締和嚴厲打擊的對象。
據巴黎國際商會估計,在國際市場上假冒商品每年高達1000億美元以上;而在我國,僅據不完全統計,查獲的造假藥案件每年至少有上萬起,這不能不令人們憤慨萬分。
唯利是圖,不擇手段,這種“渾水摸魚”理應受到嚴厲的譴責,理應得到堅決的取締。
我們在這裏講“渾水摸魚”,是在為市場中的朋友提供一種經商的手段和取勝的策略,同時又有必要的提醒大家,害人的事千萬別做,否則最終害了的隻能是自己。
在和對手爭奪市場的殊死搏鬥中,巧用“渾水摸魚”這個策略,可以攪渾市場這片水,讓自己乘亂取利,這同樣不失為一種明智的舉措,同時又要堅決和製假銷假的違法犯罪行為劃清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