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猶太人經商成功商法

賺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猶太人認為賺錢是天經地義,是最自然不過的事情。如果能賺到的錢不去賺,那簡直就是犯罪,要遭上帝的懲罰。

猶太銀行家賴得利希的兒子問他父親:“什麽叫Kapitalverbrechen”?

老賴得利希說:“如果你的錢不能帶給你至少10%的利息,那麽你就對資本犯了罪,這就叫‘Kapitalverbrechen’。”

Kapitalverbrechen是由Kapital資本和verbrechen犯罪兩詞構成,兩詞合起來的意思為重罪。能賺的錢不賺,這樣的行為看作是對上帝犯下的重罪。在這個世界上隻有猶太人一個民族會這樣看。

猶太商人賺錢強調以智取勝。

猶太人認為,金錢和智慧兩者中,智慧較金錢重要,因為智慧是能賺到錢的智慧,也即是說,能賺錢方為真智慧。這樣一來,金錢成了智慧的尺度,智慧隻有化入金錢中,才是活的智慧,錢隻有化人智慧之後,才是活的錢;活的錢和活的智慧難分伯仲。

基於這樣的觀念,在猶太人看來,即使是一個知識十分淵博的學者或哲學家,如果賺不到錢,那麽學者的智慧隻是死智慧、是假智慧;真正智慧的人是既有學識又會賺錢的人,所以猶太人很少讚美一個家徒四壁的飽學之士。

有一個這樣的故事:

加利曾為一個貧窮的猶太教區寫信給倫貝格市一位有錢的煤商,請他為了慈善的目的捐送幾車皮煤來。

商人回信說:“我們不會給你們白送東西。不過,我們可以半價賣給你們50車皮煤。”

該教區表示同意先要25車皮煤。交貨3個月後,他們既沒付錢也不再買了。

不久,煤商寄出一封措詞強硬的催款書,沒幾天,他收到了加利曾教區的回信:

“……您的催款書我們無法理解,您答應賣給我們50車皮煤減掉一半,25車皮煤正好等於您減去的價錢。這25車皮煤我們要了,那25車皮煤我們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