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處處占上風的交涉術

拒絕很正常

交涉過程中被人拒絕是常有的事。一時的拒絕並不等於交涉從此無望,如果你能正確分析對方拒絕的心理原因,根據實際情況采取不同的處理方法,就有可能使你的請求出現新的轉機。退一步來說,不能立即使對方改變態度,也能給對方留下良好的心理印象,為以後的交涉打下一定的基礎。

從心理上分析,人家拒絕你,是有不同類型的,現將主要類型和對策列舉於下:

1.一般拒絕

是指對方雖然當時拒絕你,但那不是經過深思熟慮後做出的決定。他們對你有一些想幫忙的願望,但由於對你缺乏了解,尚未建立對你的良好印象,因此,疑慮重重,陷入了一個想幫又不想幫的矛盾心理狀態。為盡快解脫這種矛盾的心理,對方有時就會表示暫時不幫忙。

這樣的決定隨意性大,改變也較容易。有效的辦法是多接近他們,很自然地展現自己的“真實麵目”,讓對方充分和全麵了解你,對方的疑慮消除了,求人也就成功了。

2.執意的拒絕

這是指對方在拒絕前,對你有比較深入具體的了解,經過分析、對比、反複權衡利弊後做出的選擇。這樣的選擇或是因為人家認為幫你忙不值得;或是因為你的個性、品質使對方大失所望;或是由於對方的某種固執的偏見。

要改變執意拒絕者的態度,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的。因而也不必白費力氣。假如你確認對方是由於固執的偏見而拒絕答應你時,則可以用真誠的行動去感動對方,使之改變偏見。不過這需要較長的時間。

3.隱蔽的拒絕

這是指對方拒絕你的請求是出於某種心理需要,不願把真正的原因說出來,而用某些不真實的理由搪塞你。對方不願說出真實心理的理由,其情況是複雜的,大致有如下幾種:

一是你提出的要求太高,對方無法滿足,但又羞於說出本人能力的不足。二是對方對你不放心,對你拿不準,但又不好意思說出來。三是是否對你“特殊關照”,決策人意見不一致,覺得沒必要把“內政”告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