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妥協策略看妥協
妥協策略可分為適時妥協、進攻型妥協和防守型妥協。適時妥協是指在談判的恰當時機做出讓步。所謂恰當,可以指讓步的時機,比如給某關鍵人物麵子,破除無謂的僵局,或者因為有更大的利益可追求;也可以指讓步的階段,比如談判進度和進程的需要等。進攻型妥協是指以讓小而求進的做法。例如:“我方同意在A問題上讓步,不過,在C問題上貴方應充分考慮我方的條件”。這一說法正是以退求進。防守型妥協則指以在某個問題上的讓步來阻止對方繼續攻擊的做法。例如:“我方可以考慮貴方對G條件的要求,但如果我們同意該條件的話,貴方應該放棄對H條件的要求。”這是以退為進,加強防守的做法。
2.從妥協分量看妥協
談判妥協的分量可以分為戰術妥協和戰略妥協。戰術妥協,是指在談判中對雙方利益影響不大的程序及交易條件做出的讓步,如程序中的時間表、談判議題的順序等以及交易條件中可能涉及的支付方式、保證條件、驗收方式等(但總的價格條件此時並未妥協)。戰略妥協,係指對談判雙方成交的基礎條件的妥協,如標的物的基本特征、基本價格、交付時間等。當然,談判中的戰術妥協有時具有戰略意義,而戰略妥協的條件也可能並非重大問題。這種情況的出現多為談判者人為演繹出的局麵,屬於談判技巧。例如,在談判全麵陷於僵局時,某一方主動地在某個分量不大的交易條件上做出讓步,從表麵來看,它是戰術性妥協,但其作用是使僵局出現了鬆動,為談判成功鋪平了道路。又如,在談判後期,有的分歧涉及的交易總量雖然越來越小,但影響成交。為了成交而做出一擊,可能是“折中性讓步”,也可能是“一攬子交易”。從表麵上看,這是戰略性妥協,但真正涉及的妥協量有可能很大,足夠戰略水平;也可能不大,僅達戰術水平,如數人培訓費或考察費,對於項目的交易額來講並不大,但卻因而促成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