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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諫逐客令

公元前237年(秦王政十年),李斯上書秦王,勸諫他不要無原則地驅逐客居秦國的外國人。

李斯是楚國上蔡(今河南上蔡)人,荀子的學生。學成之後,李斯曾在楚國做了一陣子下級官吏,但他意識到他的前途絕非是在行將滅亡的楚國。於是,他辭別老師,束裝西行,來到了蒸蒸日上的秦國。到了秦國,李斯先投到呂不韋門下。在呂不韋的推薦下,李斯做了郎官(國王的侍從官)。後來,秦王任命李斯為長吏,並聽從李斯的建議,派人攜重金遊說各國。對於各國的當政者,能收買的就去賄賂;不能收買的就由刺客解決掉。這項計劃獲得收效之後,秦王就任命李斯為客卿。後來,韓國派水工鄭國到秦國,企圖以興修水利削弱秦國。這個計劃敗露之後,王室宗親就建議秦王,驅逐所有客居秦國做官的其他國人。

這一年,秦王開始下令執行逐客之令,李斯自然也在被逐之列。於是,李斯上書秦王,指出逐客的結果,隻能使本來有用於秦國的人才為他國所用,最終受害的還是秦國。其實,在那個時代,天下一家,所謂愛國的概念本不存在。各種人士,首先考慮的是自身的前途。他們的大目標是統一天下,而由哪國完成統一,並不是問題的關鍵。所以,李斯的意見被秦王政接受,逐客令也就解除了。李斯勸諫逐客令,顯示出士人對秦國政治的擁護,這才是秦國最終統一天下的真正依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