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通史

甲骨文的發現

殷商時代的曆史,已被確認是中國信史的開始,這是由於甲骨文的發現與殷墟發掘的結果,使我國古代有關殷商史事的文獻記載,得到了地下直接材料的印證。所以甲骨文的發現與殷墟發掘,是近代學術上的大事,我們要認識殷商時代的史事,必須先把這兩件大事做一個了解。

清末,河南省安陽縣小屯村附近農田中,時有龜甲獸骨出土,村人視為藥材,謂之“龍骨”。村民李成,以剃頭為業,空閑時常把“龍骨”磨成粉末,用做刀傷藥,並整批收購,轉售藥店,每斤值錢六文,因藥店不喜有字的“龍骨”,所以有字者常被刮去,或丟棄枯井中。

清光緒二十五年(1899年),國子監祭酒王懿榮患病,在北京達仁堂所購之藥材中,發現龜板上有契刻文字,知為有價值之古物,先後向濰縣古董商範維卿、趙執齊等收購,共得千餘片,王氏可說是鑒定及收藏甲骨之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