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劉徹晚年,比起前線的失敗,國內的形勢似乎更令人擔憂。
劉徹終其一生都喜歡鋪張浪費,好大喜功。建宮殿、修明堂、封禪、求神仙,哪個不是燒錢的罐子?他用兵數十年,戰時的費用加上戰後的賞賜,所需的錢財更是多到不可計數。雖然文帝和景帝給他攢下了巨大的財富,但也架不住劉徹這樣折騰。幾十年來,為最大程度地圈錢,做自己想做的事情,劉徹著實費了不少心思。籠統地說,他大概做了五件事。
第一件事是將鹽、鐵的生產和銷售權收歸國有,也就是後人最為熟悉的鹽鐵官營。吃飯必須有鹽,耕地必須有鐵器,它們是農耕民族的剛需,而且是消耗品,雖然每家每戶的所需不多,總和起來卻是一個巨大的數字。以往朝廷並不對鹽和鐵進行管製,地方上的奸商和諸侯仗著地利開山得鐵,煮海得鹽,著實是一條暴富的路子。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劉徹正式下令將鹽和鐵收歸官營,天下有敢私自鑄造鐵器及賣私鹽的,一律處以沒收工具、罰款及砍掉左邊腳趾的懲罰。
從理論上講,這是一個好的政策,既極大地增加了財政收入,又阻止了少數豪強用此牟利,減少了社會上的貧富差距。此後雖然經曆了朝代更替,但朝廷始終把鹽和鐵緊緊地抓在手裏。在有的朝代,販一石以上私鹽就要掉腦袋。
第二件事叫算緡,即增加商人的稅。當然,這是客氣的說法,不客氣的說法是增加對商人的盤剝,而且是極厲害的盤剝。“算”是一種貨幣單位,相當於一百二十文錢;“緡”也是貨幣單位,一千文錢串在一起就是一緡。主張實行“算緡”的是當時有名的酷吏張湯。
我們知道,張湯就是皇帝的爪牙,雖然名為禦史大夫,但他其實隻為皇帝服務,皇帝需要什麽,他就為皇帝做什麽。現在皇帝要錢,那他就要為皇帝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