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我願常歡喜

第26章 撤職,罪有應得 01

打110報警後,很快來了三個警察。

其中的小宋警察還跟鄭澎挺熟。

小宋警察聽完舒琬的描述,在包間裏拍下幾張照片,問:“以前黃彥在電話或微信上騷擾過你嗎?”

“沒有。”舒琬搖搖頭,“這是第一次,一點征兆都沒有。”

“當時有別人嗎?”

“也沒有,這包間裏就我和他,本來我想叫上其他兩個同事的,結果黃彥說他們手裏有急活,讓下次再請他們吃飯。”

小宋瞅了瞅四周,皺著眉頭說:“沒有別人,沒有攝像頭,以前也沒有騷擾電話或信息……對了,當時有沒有服務員突然進來上菜?這樣的話,也可以做證人。”

舒琬說:“有,最後有一個女服務員突然推開門,估計是聽到包間裏的動靜。”

小宋眼睛一亮,連忙對另外的兩位警察說:“去把那位服務員叫來,然後也把店裏的經理叫來。”

叫來女服務員和經理,又是一番詳細詢問。

小宋做完筆錄後,把鄭澎叫到一邊,悄聲說:“從剛才了解的情況看,咱們這邊幾乎沒啥有價值的舉證,你讓舒琬有個心理準備,估計最後也不能拿那孫子怎麽樣。”

這些鄭澎何嚐不知?

報警沒用,不等於幹脆不報警。

報警,至少在態度上會震懾到那孫子。不是每一個女孩在職場上被性騷擾都會選擇忍氣吞聲。

而且據鄭澎推測,黃彥一定是個慣犯。

既然是慣犯,就一定能有蛛絲馬跡找到他的證據。舒琬沒握到他的實錘,不代表別的女人沒有。

鄭澎暗暗下定決心,他一定要讓黃彥在法律上受到應有的懲罰,動他的女人,絕不輕饒!

鄭澎在內心深處,一直都一廂情願地認為舒琬是他的女人。

等小宋他們離開後,鄭澎問舒琬:“要不要去醫院檢查一下?”

舒琬搖搖頭。“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