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被馬克思稱為世界上第一個人權宣言。它由傑弗遜起草,經約翰亞當斯和法蘭克林稍加修改定稿。1776年7月4日,美國費城第二次大陸會議通過。它莊嚴宣布了“主權在民”的理念,它明確了人在法律上的平等和權力有限的政府。它被後人寫進了《影響世界的100次事件》一書。
《獨立宣言》中稱:“我們認為以下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享有上帝賦予的某些不可轉讓的權力,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等權力。為了保障這些權力,人們組成自己的政府,政府的正當權力來自被統治者的同意。任何形式的政府,隻要危害上述目的,人民就有權利改變或廢除它,並建立新的政府。新政府的基本原則和政權組織形式,必須是最便於實現人民的安全和幸福”。這些話字字生輝,氣貫長虹,響徹全球。美國建國二百多年來,民主、平等、自由的精神成為美國的立國、強國、興國之本。
起草者托馬斯·傑弗遜是美國獨立戰爭時期的政治家、思想家,是資產階級民主派領袖,後來他任美國第三屆總統。傑弗遜好學上進,思想敏銳,他大學畢業後,傾心攻讀法律,後考取了律師資格,並成功地當了七年的律師,聲名大震。1776年,他出席了第二次大陸會議,並被推舉為《獨立宣言》的起草人。1779年起,傑弗遜曆任吉尼亞州長、駐法公使、國務卿和副總統。1801年,傑弗遜當選為美國的第三屆總統。四年後因政績卓著而連任,1809年退休,九年之後創立弗吉尼亞大學,1826年去世。當年他起草《獨立宣言》時隻有三十三歲。他實在太年輕了,這很容易讓我們想起“嘴上沒毛,辦事不牢”的古訓,可美國人看重的是實際本事,看重的是真才實學,他們沒有什麽古訓,有的是對人才的尊重和信任,所以他們肯由一個三十出頭的毛小子來承擔起草《獨立宣言》這樣一個重大的任務,也許這本身就是一種先進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