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笛福,許多人不知道,可是,一說《魯濱遜飄流記》,幾乎人人皆知了。其實笛福就是《魯濱遜飄流記》的作者。
《魯濱遜飄流記》是笛福的第一本小說,它寫於1719年。此刻,作者已是五十九歲,近六十歲的老人了。
丹尼爾·笛福是英國十七世紀的現實主義作家。父親是個商人,本來單姓一個福字,丹尼爾在他父親的姓氏上添取一個法文的接頭語“笛”,丹尼爾·笛福,正是以他給自己取的姓氏在曆史上流傳的。
笛福二十多歲就開始經商,做過內衣業的中間商人,經營過煙酒等貿易。因為經商,他有機會到各處旅行,到過西班牙、德國、法國和意大利許多國家。對那些國家的民風民情,他都留意在心。
經商破產了,他隻好做點零碎的小事,後來他又開辦了一個磚瓦廠,做了磚瓦廠的小老板。在經商做老板時,他寫了不少小冊子,從事政治活動。他寫的小冊子諷刺了政府的壓迫,因此,政府下令逮捕他,並在一七〇三年把他關進監牢;判處無期徒刑,還枷刑示眾三次。一七〇三年七月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天,笛福在倫敦的一個廣場上帶枷示眾,他的頭和手被套著木架。第一次示眾時,他寫了《枷刑頌》作為抗議;老百姓知道他無罪,向他歡呼,並獻上花環。直到十一月他才因大臣哈萊的疏通而得以出獄。但他因此又一次遭到破產。從此之後,他一直辦報紙、寫文章,因為言論觸及社會又多次被捕。
笛福一生負債累累,幾乎都在別人的討帳中度日,臨死前為了躲債不得不離家外出,終於在一七三一年窮死異鄉。
笛福一生寫了《辛格頓船長》、《摩爾,沸蘭德斯》、《傑克上校》、《羅克查娜》等多部小說。他的代表作是《魯濱遜漂流記》。這部小說用第一人稱自敘的寫法,詳細地描述了魯濱遜在海上遇險、飄流到荒島的經過,以及二十八年生活在荒島上的情況。笛福的小說文字樸實無華自然流暢、環境描寫奇特,許多地方融進了他自己的生活經曆和內心情感。《魯濱遜漂流記》翻譯成多種文字,流傳到世界各地,深受各國人民的喜愛。這個當年磚瓦廠的小老板,做生意不成功、做小說卻是大器晚成,終於寫下傳世的不朽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