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秦相李斯在腰斬前,對他一齊俯首就刑、一齊奔赴黃泉的兒子,既是臨終也是臨別的一句有名的話。
死在當頭,能有心思說出這番言語者,非常人也。
我總覺得古人在有些方麵,要比今人強些。至少,這種赴死的慷慨,這種生死不計的從容,這種坦對死神的勇氣,後來的中國人,除了那些有著堅定信仰的革命黨人外,恐怕再難找到類似李斯這樣死無足懼的漢子了。
至於芸芸眾生,大都按螻蟻尚且惜命的哲學,貪生畏死地苟活著,隻有魯迅先生筆下的阿Q,在去法場的路上,對著圍觀的人群,無師自通地喊出一聲:“過了二十年又是一條……”但很快,這位流氓無產者的懵懂之聲,也成絕響。至於嗣後的文人,也就是所謂的知識分子,碰上這種場麵,天哪!那表現實在相當泄氣:可以寫無數遍磕頭告饒的檢討,但像秋瑾女士那“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絕命詩,再無人敢有勇氣謅出一句半句來。
於是,我覺得李斯死前對兒子說出“牽犬東門豈可得乎”,的確是個了不起的舉動。
李斯相秦,厥功甚巨。應該這樣看,始皇帝的千古功績,有一半得算到李斯的頭上;同樣,嬴政的萬世罵名,也有一半是這位相爺出的壞主意所招來的。所以,李斯這個非常之人,就有可能做出非常之事。譬如死前扯這兩句閑淡,也正是他不同凡響的地方。
馬上就要行刑了,劊子手已經將那把磨得雪亮的大片兒刀,擎在手中,隻等監刑官一聲令下,就要將他攔腰截斷,一分為二。他卻有功夫,有閑心,與馬上也將人頭落地的兒子,侃侃然談起陳年往事:“小二子,你還記得嘛,那時候,我領著你們哥兒幾個,牽著一串黃犬,出上蔡東門去獵兔的情景麽?看來,這樣的閑情逸致,大概是不可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