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是社會生活中一個永遠不安定的因素。
凡小人,都具有犬科動物的特性。咬住一口,死不肯撒嘴,這時是狼;一見主子,來不及的搖尾巴,這時是狗。落單的時候,狼就變成了狗;而成群的時候,狗也會成狼。在《紅樓夢》中,“欣聚黨惡子獨承家”這一回,恐怕是古今文學畫廊裏相當成功地表現這種小人集群的筆墨。
——《紅樓夢》的最後一出醜劇,隻有成為社會毒瘤的小人存在,這舊戲碼總是要不斷上演的。
《論語·裏仁》裏有一句話:“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處約,不可以長處樂。’”譯成白話文,是這樣的:“沒有仁德的人,不能夠長期處於窮困之中,也不能夠長期處在安樂之中。”這句話的含意是,要看到不仁者的這種不安於位,不斷折騰,總要鬧得雞犬不寧的實質。
仁,是君子之道。仁者的原則,是奉行道德,講求信義,實施博愛,與人為善。而不仁者,缺乏最基本的做人準則,心凶性險,意奸誌隳,崇尚惡的哲學,專門做正人君子所不齒的事情,以達到損人利己的目的。不仁者,也就是我們常常說的小人。
小人,是社會中一個永遠不安定的因素。所以,每個人在他的一生中,在他生活的圈子裏,都會碰上明顯的或不太明顯的小人,都會受到他們明顯的或不太明顯的傷害。當然,不仁者也不總是一副麵孔,有的道貌岸然,心存奸詐,有的獐頭鼠目,狗臉猙獰,有的狡猾陰險,笑裏藏刀,有的好話說絕,壞事辦盡,形形式式,不一而足。鬧的方式方法,也各有高招,不盡相同,但用別人滴下的鮮血,染紅自己頂子的目的,古往今來,卻是絕對一致的。年青時代的魯迅先生有詩雲:“我以我血薦軒轅”,老實講,這血流得還是值得的;可有的時候,若“我以我血喂爬蟲”,“我以我肉飽小人”的話,那才是叫正直的人為之氣短呢!我們或目睹,或親曆,文化界這種被小人明算或暗傷的故事,還少嗎?豈止是“文革”當中的例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