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且介亭雜文》一書中,魯迅先生寫過一篇《病後雜談》,其中談到令人毛骨悚然的古代酷刑:“剝皮揎草”。即是將一個活人的皮,生生地剝下來,然後塞上草。想象一下那行刑的場麵,肯定是慘不忍睹。在曆史上,大概隻有一些極凶殘的暴君、酷吏,以及殺人如毛的流寇、盜賊,才下得了這種毒手。然而,在明代,從朱元璋開始,有好幾任皇帝,都曾正式地采用過這種野蠻刑法。堂堂大國的統治者,到了如此失卻人性的地步,在世界文明史上也少見。所以,魯迅先生說:“古人告訴我們唐如何盛,明如何佳,其實唐室大有胡氣,明則無賴兒郎。”(與曹聚仁先生的通信)
將這位小和尚出身的皇帝,稱之無賴,倒也恰如其分。老實說,政治家不無賴者也少,非無賴還不足以成大事咧!指望他們誠篤、敦厚、善良、質樸,無異緣木求魚。朱元璋登基以後,據趙翼《二十二史劄記》引野史《草木子》載:“明祖嚴於吏治,凡守令貪酷者,許民赴京陳訴,贓至六十兩以上者,梟首示眾,仍剝皮實草。府州縣衛之左,特立一廟,以祀土地,為剝皮之場,名曰‘皮場廟’。官府公座旁,各懸一剝皮實草之袋,使之觸目驚心。”把元代血淋淋活剝人皮的刑法,繼承下來,進行他的恐怖統治,其嗜殺成性的惡本質,就非一般的市井無賴的行為了。
所以,趙翼認為:“蓋明祖一人,聖賢豪傑盜賊之性,實兼而有之者也。”這“盜賊之性”,才是擊中了朱元璋的要害。盜賊,就是武裝了的無賴,其特性就是無所不為地破壞,就是無時無刻地疑懼,就是無所不用其極地要達到目的。朱元璋,自小出身流氓無產者,來自不務正業的社會底層,在壓迫下生長,對社會充滿了仇恨,這種毀滅破壞的欲望,格外過敏的敵意,狡詐多變的性格,不怕采用最卑劣手段的惡毒行為,表現得更為突出,這就是曆史上的朱元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