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旨在探討長篇小說在哲學觀念與結構上表現出來的一些普遍特征,並以此檢討一下中國當代家族體裁長篇小說在這方麵的缺失。
第一部分:問題的引出
長篇小說作為一種具有無以倫比的多樣化的廣度和無法預測的可能達到的深度的文學體裁,近幾百年相繼在世界範圍內成為文學的主導體裁。公元11世紀日本出現了紫式部的《源氏物語》,公元16到18世紀中國出現了笑笑生的《金瓶梅》、曹雪芹的《紅樓夢》,歐洲文藝複興時期出現了塞萬提斯的《堂吉訶德》、拉伯雷的《巨人傳》。這些經典作品的出現,實際上已經改變了長篇小說在漫長的時日裏的非官方和重要文學體裁門檻之外的地位。從18世紀末到現在,歐美國家長篇小說的實績進一步確認了這一文學體裁的主導地位。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司湯達、巴爾紮克、左拉、福樓拜、普魯斯特、詹姆斯·喬伊斯、狄更斯、托馬斯·曼、格拉斯、卡夫卡、昆德拉、福克納、德萊賽、馬爾克斯、略薩、富恩特斯、托爾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蕭洛霍夫等人建構起來的長篇小說世界,已成為近兩百年世界文學舞台上的最主要的角色。
在長篇小說取得統治地位的近兩百年裏,“幾乎所有其他體裁都或多或少不同程度地長篇小說化了”。易卜生、豪普特曼的社會倫理劇和全部的自然主義戲劇,奧尼爾、曹禺的主要劇作;拜倫的《唐璜》、歌德的《浮士德》、普希金的《葉普蓋尼·奧尼金》等敘事長詩,都明顯地長篇小說化了。文學總體格局發生的這種變化,固然是因為長篇小說對諸體裁和風格進行直接的諷刺性模擬特征引起,更重要的則是因為“長篇小說把探討性,意義上特有的未完成性及與未定型的現代生活的生動接觸性”等充滿活力的特性帶給了其他體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