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謂”是一種禮儀,也是身份的代表;在佛門裏,稱謂常代表著職務,也是修持的衡量,不但具有維係佛門綱常倫理的功用,從中更透露出無限的佛法妙諦。
一般人以為,出了家就是“和尚”[1],其實和尚者,要在六和僧團中確實奉行六和敬,成為一個高尚的人,始得成就。一個寺院隻有一位和尚,又稱“住持”[2]、“方丈”[3];和尚退位後,法弟繼任住持者,稱“退居和尚”,弟子、法子繼任者,稱“退居老和尚”。
和尚是梵語,譯為中文乃“親教師”之義。傳授三壇大戒時,必須有“得戒和尚”、“羯摩阿闍黎”、“教授阿闍黎”等三師[4]及七尊證登壇證盟,以及“開堂和尚”[5]、“引禮法師”[6]等人共成佛事。阿闍黎[7]意即“軌範師”,可以軌範吾人身心,導人正道者,故又稱“導師”。
出家者,除了受戒師父之外,還有依止師父、剃度師父。“師父”[8]在叢林中也是職務的通稱,例如知客師父、糾察師父、當家師父等,甚至現代信徒通稱所有出家眾為師父或法師。
“法師”[9]者,“以法為師,以法師人”之謂。在大乘八宗之中,研讀修習律藏有成者,稱“律師”,例如:道宣律師、僧祐律師等;研究論藏或造論以闡揚佛法者,稱“論師”,例如世親論師、龍樹論師、無著論師等;專門修習坐禪者,稱“禪師”。開創一宗一派之人,稱“開祖”;傳承其教法之人,稱“列祖”;開山建寺,為寺院第一代住持者,稱“開山”,一般稱“開山大師”。
“大師”者,在社會上極為通用,凡專家、傑出者即可稱之。例如張大千大師、黃君璧大師。比丘尼也稱為大師,大師有“菩薩”之義;菩薩又稱“大士”,例如觀音大士、普賢大士、文殊大士等。佛教中,大士易稱,法師難為;隻要發心,即可稱“大士”。過去大陸叢林,凡監院、堂主以上即稱大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