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事是寺院道場重要行事之一。在所舉辦的法事當中,有的是自我懺悔的方式,如懺摩;有的是經大眾附議通過者,如布薩[1];有的是對大眾宣說佛法,如升座說法;也有於新春時為國家、檀那祈福祝禱者,乃至到山門迎春等;一年當中更有春秋二祭,及三皈五戒、八關齋戒的多次舉行等,方便社會大眾參與修持。今略述數條於下:
第一,布薩羯磨:僧團中,僧眾若有犯戒者,則於大眾前發露懺悔,稱為“布薩”。凡與大眾有關的決策,須經大眾三次決議通過,稱為三番羯磨。
第二,懺摩請戒:三壇大戒中,每於登壇受戒前夕,由羯磨和尚引導戒子懺悔發願,以便身心清淨,納受戒體。
第三,護戒誦戒:僧團中受過菩薩戒的僧眾,每半個月誦菩薩戒法一次,藉以勉勵自己不忘發心,行菩薩道。
第四,升座說法:叢林中,大和尚晉山就職,或逢節日慶典,乃至平日對大眾說法,都稱為升座。升座就是正式對外宣布、通告。例如新春升座即正式昭告一年的行事。
第五,年慶祈禱:叢林中,在大年初一的早課時,大眾一起唱讚、誦經,為國家祈禱國泰民安,為護法檀那祈求福慧圓滿。所以《寶鼎讚》中有“端為世界祈和平,地久天長”。
第六,山門迎春:叢林生活,僧眾平日不輕易走出山門,唯過年時,在初一到十五的某一天,早課後,由大和尚或監院領導大眾,從大雄寶殿到山門外巡禮參訪,借此接觸大自然。
第七,上燈勝會:燈代表光明,點燈主要是點亮自己的心燈,因此,信徒在佛前點燈,是表示佛與人的心光互相輝映。一般寺院均在新春期間舉行上燈法會,江蘇的揚州,有所謂:“十三上燈,十八落燈,十九算賬,二十開張。”在台灣的北港燈會是從農曆二月一日才開始,佛光山則自農曆正月初一開始舉行半個月的春節平安燈法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