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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佛教的法數

數字代表次第,並有計數的功能。在佛教經典中,有以法數為核心,再加以解說法數的意義者,例如《增一阿含經》[1]、《本事經》[2]、《法集名數經》等皆是。另外,明代一如、圓靜等高僧先後將經典中有關法數的名相收錄,歸納成書,而有《三藏法數》、《教乘法數》,以及《藏乘法數》、《賢首法數》、《大藏法數》等書流通,對於今日佛子在認識佛教義理及各宗各派的思想傳承上,提供了極大的方便。茲由“一”順次條列若幹佛門常見法數名相如下:

一、有關一的法數

一刹那:極短暫時間。

一彈指:短暫時間。

一闡提:極惡、缺乏善根的人。

一心二門:一心含真如、生滅二門。

一心三觀:於一心中觀空、假、中三諦。

一心不亂:專注一境,心不散亂。

一念三千:凡夫一念當中即具足三千世界的諸法性相。

一念不生:不起任何心念的境界。

一真法界:諸佛平等法身,不生不滅,非空非有,離名離相,無內無外,唯一真實。

一實相印:真實之理,無二無別,離諸虛妄之相。

一切種智:佛智,盡知諸法總相、別相。

一生補處:經過此生,來生定可在世間成佛。

一瓣心香:心懷精誠崇敬,如同焚香拜佛。

一大事因緣:佛陀出現於世間的唯一大目的,是為開顯人生的真實相。

二、有關二的法數

二執:我執與法執。

二障:由我執生煩惱障,由法執生所知障。

二足尊:佛陀的尊號。謂於人中的最尊最貴者。

二入四行:理入與行入,行入包括四行:報冤行、隨緣行、無所求行、稱法行。

二十八天:欲界六天、色界十八天,與無色界四天,計二十八天。

二六時中:一晝夜,十二個時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