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做學者是幸福的,別的人做了扒手,如果被抓住,多半要治罪,再輕也得拘留幾天才能放出來,但是學者沒事,偷了人家的成果,即使被有關當局抓個正著,處罰最重的,無非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有的甚至舉都不舉,為尊者諱,連學術扒手的大名,都舍不得報出來,其心慈手軟如此,真是具有中國特色。
日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監督委員會公布了15起抄襲、剽竊等科研不端行為,有兩起點出了抄襲者的名字,一個是武漢大學的艾勇,一個是中國民航大學的張連順。其他13起,均隱去作案者的名諱和單位,據說這樣可以“發揮警示教育作用”雲雲。即便那兩個被示眾的教授,到目前為止,其單位也沒有對其做任何處理。也就是說,所有的學術扒手們,都教授照當、學者照做。
其實,自然科學委員會的做法,應該說是比較嚴厲的了,在人文社科領域,抄襲剽竊這種事情,無論當場被拿,還是苦主告上有關單位,甚至媒體披露,扒手們多半逍遙自在,苦主連個單位公告都求而不得,不僅教授照當、學者照做,如果人家碰巧是領導,不僅烏紗帽無恙,還可能親自抓“端正學風工作”,義正辭嚴地批評歪風邪氣。如果苦主氣不過,想打官司,好,來吧,還不知道誰輸誰贏呢?李鬼告倒了李逵,也不是沒有過。
國際上對這類問題的處理慣例,我不想細說了,但凡叫個學者教授,隻要被人發現哪怕有一丁點抄襲問題,那麽這輩子的職業生涯就算完了,無論這個人有多麽好的資質,多麽廣闊的學術前景。
以學術為業者,聲譽高於一切,不僅僅是因為學者道德自律較為嚴格,更重要的是如果一旦犯禁,則身敗名裂,從此不能翻身,嚴重的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的學者教授,這樣的幸福生活是哪裏來的?難道我們的科研管理部門不知道學術不端是學術發展的致命傷嗎?在學術交流和學術信息如此通暢的今天,我想,這些道理,大家都明白,連老百姓都知道,偷人家東西不好,何況學者乎?但是問題是,被揭露出來的扒手,往往都是各個大學和科研單位的大人物,一旦嚴肅處理,就等於公開承認自己的學校或者單位出了醜聞。這年頭,人要臉,樹要皮,有哪個領導樂意自己家有醜聞呢?於是調查調查,研究研究,事情拖下去,被查者也明白個中玄機,硬著頭皮頂住,拖上三五個月,萬事大吉,再出來露麵,嘴一抹,什麽事也沒有發生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