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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虛作假的保障所為何來?

按照中央要求,各地每年都要建一大批保障房,其中很大的比例是類似香港的公租房。不消說,這樣的保障房,屬於救助貧困人口的社會公益用房,這樣的“房產”,不僅不能掙錢,政府還要往裏貼錢的。

跟諸多惠民政策一樣,中央往往隻有政策,並沒有下達配套的資金。各地建保障房,主要的資金要自己解決。自從分稅製改革之後,財政上的內輕外重局麵已經顛倒了過來,中央各個部委都變得財大氣粗,各地要錢,得跑部錢進。好在,自從房地產事業興盛之後,各地土地財政大多掙得滿坑滿穀。這些年各地的大手筆建設,多半跟土地財政有關,少半跟融資平台有關。但是,不管怎麽樣,窮的地方也好,富的地方也罷,無論土地財政掙了多少,融資平台融了多少資,都跟保障房沒有一毛錢的關係。中央大手筆的惠民政策,中央不出錢,地方也拿不出錢。指標年年下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不,地處珠三角的特區珠海,為了應付今年的保障房任務,把回遷房和企業的宿舍,都算了進去。盡管到今天為止,政府方麵還硬著頭皮狡辯,但企業方麵卻一點麵子也不給,擺明了說,企業的宿舍,就是走市場的,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

當然,我們知道,這樣做的地方政府,肯定不是珠海一個地方。也充分理解,在拿不出錢的情況下,讓地方政府做無米之炊,的確有難處。地方政府個個都熱衷於房地產事業,因為那個事業是無本或者少本的生意,政府隻需要賣地就會財源滾滾。不僅掙了地錢,而且能掙到地產開發之後的附加值。而土地,說起來雖說是全民所有,但實際上誰管就是誰的。盡管中央有農地的紅線,但善於折騰的地方,總可以從農民手裏弄到廉價的土地,轉手高價出賣。但是,保障房建設,卻明擺著是個賠地又賠錢的買賣。這樣的買賣,你讓早已公司化的地方政府來做,誰會有積極性呢?說地方政府沒這筆錢倒是沒錯,但不等於它們真的就沒錢。如果任何一個地方政府,把建政府大樓、豪華廣場的錢,把芝麻開花節節高的三公消費省下來一點,再多的保障房指標也能完成。但是,千裏做官,誰不圖個享受,有哪個政府能舍得割自己的肉照顧民生?民生的重要,一般來說,重要在政策上,重要在紙上,將之落實在地麵上,是要花錢的。中央如果肯掏,萬事大吉,如果不肯,還非逼著地方做,那麽對不起,糊弄和應付,這種古已有之的老法子,就自然派上用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