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個有關教育的會議上,教育部教育質量監測中心的一位負責人從自己業務的角度指出,現在教育係統的問題之一是教育行政和教育監督合一,教學督導部門,僅僅是教育行政部門下屬的一個機構,即使這樣一個機構,裏麵的工作人員,大多還是兼職的,既不專業,也缺乏權限,經費不足,所謂的督導,往往流於形式。(據2009年6月29日《新京報》)她呼籲應該建立獨立於教育部的國家督導機構。
教育部官員的發言,當時讓我感到有些高興。
教育係統跟其他部門一樣,紀檢監督部門很多,紀檢監察加上教學督導,應有盡有。其中針對教學質量的專門監察督導部門,設置時間相當早,從中央到地方,也算是一個龐大的體係。隻是這個體係用處不大,督學隻是一個閑差。前些時候,教育部開展大規模本科教學評估,還得另起爐灶,另組人馬搞。事實上,但凡教育行政部門需要開展檢查督促工作了,一般都是另起爐灶,臨時組團,沒有人理會督導部門。這個教學監督部門連起碼的功能都不具備。
但這些年來,有關教學和辦學方麵的監督檢查相當多,不僅名目繁多,而且次數頻繁。以大學為例,不僅有本科評估,還有研究生教育評估、博士點評估、重點學科評估、重點研究基地評估,甚至黨建、工會都有定期的檢查和評比。從學校到學院再到係裏各級領導,為了應付評估評比檢查,簡直是疲於奔命,連教授都被波及,需要填各種各樣的表格,以至於自嘲為“填表教授”。
這樣的監督檢查,無論什麽名目,性質都是一樣的,都屬於教育行政部門對教學部門的監督檢查,上級對下級的檢查,即後方對前線的檢查,幾乎一律沒有什麽效果。以本科評估為例,耗時幾年,勞民傷財的大檢查,結果80%以上是優,餘下的基本是良,隻有絕少幾個高職院校是及格。這樣的評估,絕大多數的結果,在事先就能定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