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有惡報,善有善報,是我們自古以來的信條,但是在實際生活中,好像事情卻沒有這麽簡單。記得小時候看過一則寓言故事,說是在一條溝渠旁邊,有座小廟,廟裏的神像都是木頭的。一日,一人過溝,為了方便,居然把神像搬下,橫在溝上踏著過去了。不久,又來一人,見狀大驚,連呼:罪過,罪過,連忙把神像扶起,擦拭幹淨,複歸原位,還拜了幾拜,方才離去。廟裏的鬼卒對主神說,大王,你一定要懲罰前邊的那個人。大王說,要罰就罰後邊的這個。鬼卒不解。大王道:前麵的那個都不信了,怎麽罰他?
社會的現實似乎也跟這個“大王”一樣,人們總是懲罰那些對他好的人。被肇事車撞傷的人,最後往往反咬那些救他送他到醫院的人。公交車上抓小偷的見義勇為者,到了警察那裏,被偷的事主,卻往往不作證。希望工程一對一的捐助者,常常被沒完沒了甚至沒有道理的索要纏個半死,如果你把家庭住址聯係方式都給了人家,那麽最後往往不得不搬家換電話了事。不僅社會上如此,家裏也好不到哪裏去。一家有幾個兒女的,長大以後,真正對老人好的,卻往往落不下個好兒,“養命兒子不孝順”,是句古諺,也是真理,老人埋怨最多的恰是那個給老人養老送終的兒子或者女兒。
說起來,人人都希望別人對自己好,希望自己碰到的都是善意,淨是幫助。無論是家人也好,朋友也好,外麵的陌生人也罷,大家都希望碰上好人。如果某一天,出門碰上了笑臉,被別人幫了一把,無疑都會對自己說,今天運氣真好。反過來,除了某些受虐狂之外,沒有人希望別人對自己不好,如果攤上惡言惡語,甚至陰謀算計,都是令人不快甚至難受的黴運。可是說起來也怪,在社會現實中,我們自己的行為意向,卻並不鼓勵那些對自己好的行為,如果一個人對你好,一次兩次可能還會道聲謝謝,時間長了,就不知不覺認為是應該的,如果一旦某一天人家對你不那麽好了,你甚至可能為此勃然大怒,好像人家一直都欠你似的。有的時候,有的人對於對自己好的人,當麵也許還能說聲謝謝,一轉身就會嘲笑人家傻,憨,冤大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