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議》的商討(之四)
存世《蘭亭序》文,既不能相信為王羲之的原文,那麽《蘭亭序帖》更不能說是王羲之的筆跡了。
《蘭亭序帖》,無論是寫本或刻本,都是後來的楷書筆法,把東晉人書所仍具有的隸書筆意失掉了。這也正表明著它的時代性。
東晉人所書的磚刻,自前清中葉以來,即有不少的發現。所有的字跡都是隸書,有的還帶篆書筆意。磚文大多是陶工所書,這就表明隸書在當時的普遍性。阮元首先注意到這一層,是有卓識的。(請參看《光明日報》7月30日宗白華同誌:《論〈蘭亭序〉的兩封信》)
雲南曲靖縣的“爨寶子碑”發現後,繼之以四川涪陵縣的“楊陽神道碑”(或稱“枳楊府君碑”,案“枳”乃縣名,在今之涪陵附近。碑刻於晉安帝隆安三年,公元399年)。今又繼之以南京出土的“謝鯤墓誌”及王興之夫婦與其長女王丹虎的墓誌,都還保留著極其濃重的隸書筆意。
我們也知道碑刻與簡牘,所用字體有正整與草率的不同,但用筆的方法是有同一的時代性或同一作者的個性的。即使把磚石之類拋開,專就字帖而言,王羲之的《豹奴帖》是章草,有名的《十七帖》是稿書,但仍帶有章草筆意。這些和《蘭亭序帖》是大有距離的。《十七帖》中的《青李來禽帖》是行書,頗帶後來的楷法,但與《蘭亭序帖》也截然不同。我們不能以王羲之“兼精諸體”為辭而掩去這個時代性的矛盾。篆書時代的人不能寫隸書,隸書時代的人不能寫楷書。但反過來,隸書時代的人能寫篆書,楷書時代的人能寫篆隸。王羲之是隸書時代的人,怎麽能把隸書筆意丟盡呢?
唐玄宗時傳入日本的《喪亂帖》與《孔侍中帖》,我們也看見過。那是雙鉤填墨本,字體頗為流媚,相傳是隋以前書。仔細推敲起來,用筆與《寶子》《楊陽》及王謝墓誌等尚有一脈相通之處。特別是《喪亂帖》,還有梁代徐僧權和姚懷珍押縫書的痕跡,足以證明所據以拓摹的原跡之古。其中有一兩則特別好,但原跡是否王羲之親筆或其晚年代筆者所作,無法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