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豕蹄》的序文
“典型論”的聲浪近來唱得頗高。典型創造在和造型美術(繪畫、雕塑、建築)相近的小說倒不失為重要的節目。但有人認之為“藝術的本質”,那似乎有點“逐鹿而不見山”。典型創造在小說的範圍內倒並不是怎樣神秘的事情,任何小說家在描寫刻畫他的人物上都在創造他的典型,問題隻在他所創造出來的東西是否成功,而成功的典型創造是應該采取怎樣的方法和具備怎樣的條件。
大抵典型創造的過程是應該以客觀的典型人物為核心,而加以作家的藝術的淘汰,於平常的部分加以控製,於特征的部分加以誇張,結果便可以造出比客觀所有的典型人物更為典型的人物。人是有種種不同的氣質的,近代的心理學家大別之為內向性與外向性。粗枝大葉地說來,內向性的人,體格瘦削,精神孤獨,愛馳騁玄想,宗教的狂信徒及早發性癡呆是這種人物的典型。外向性的人,體格博大,精神豁達,富於社交性,成功的大政治家、大教育家及燥鬱狂是這種人物的典型。我們有充分的理由可以相信,孔子一定博大,孟子一定瘦削,秦始皇一定是內向性,楚霸王一定是外向性。具有典型性的人物自然會引起藝術家的注意,他在有心或無心之間便要把他拿來作為自己的胚子。客觀的典型人物之“典型度”要看氣質與境遇相成的關係如何。兩者如有最適當的相成關係,就可以產出比較完整的典型。作家如能選擇得這種完整的典型而加以忠實的刻畫,這種再現及其成果也不失其為是高級的藝術或藝術品。但客觀的完整典型是罕有的,在這兒便需要有作家的積極的活動,作家要憑其藝術的淘汰,以創造出最典型的人物來。要執行這種任務所課於作家的努力是很大的,他須得要有相當的關於人的生理的與心理的各種學識,他須得有豐富的社會經驗或各種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