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在曆史的下降線行走

會館演繹的官商故事

官商之間的事兒,從來都是大事。自秦漢以來,封建製基本上見了鬼,皇帝要靠官僚來治理整合國家。從此以後,中國社會的兩大最有勢力的群體,一是官,其中包括候補和退休的;一是商,其中包括半農半商和半官半商。他們之間的事,小得了嗎?不過,在一般人看來,官商之間,沒有什麽好事。提到“官商”後麵跟著就是“勾結”,勾結之後,自然是坑害老百姓,損害國家利益。

官商勾結,是官主動還是商主動?誰是主犯,誰是從犯,這個問題,在有皇帝的年月,答案一向是清楚的,不管實際情況如何,大家都認定商家一方,是罪惡之源。就像亡國都怪那些傾城傾國的美女一樣,板子不由分說,都打在老板的屁股上。即使到了今天,前幾天剛看的一個黃紀蘇寫的話劇,《我們走在大路上》,依然是批官的時候,高高舉起,輕輕落下,打商之時,亂棍齊下,既狠又黑。在這些人看來,世道壞,就壞在商人黑心趨利,把官老爺連帶老百姓都帶壞了。

盡管我不相信商人都是邪惡的逐利之夫,但在官商關係上,的確商顯得要主動一些。問題是,商人為什麽非要巴結官?道理很簡單:在官與商之間,官是絕對的強勢,不僅握有公共資源(可以通過商來分享),而且享有福人禍人的權柄,一個小小的七品芝麻官,也是百裏侯,人稱“滅門縣令”。縱使富埒王侯,一個有權的小吏,也可能讓你陰溝翻船,身死財空。反過來,商人,則處於絕對的弱勢,不僅權勢上無法與官抗衡,連自家的身份也帶有道德上的汙漬。在有“市藉”的時代自不必說,身份上就是準賤民,在有了正常的法律地位之後(明清),士農工商,商依然排在四民之末。

商人勾搭官府,到底是出於分享公共資源的動機多些,還是出於自保的動機多些?這還真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