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計劃經濟時代的農村集體化,實際上是在國家工業化過程中,將農村束縛在工業化戰車上,靠犧牲農民為工業化提供資源的一種製度變革。
將農民“組織起來”,主要是為了落實統購統銷的國家策略,在一頭牛身上剝下兩張皮來。在不到兩年的集體化的運動式改造過程中,80%以上的農戶是直接從個體農民轉為高級社社員,意味著這些農戶的全部生產資料和一部分生活資料,在一夜之間無代價地“充公”,轉化為集體財產。而集體化的初期,由於嚴重缺乏經驗,集體生產和管理普遍呈混亂狀態,“歸大堆”之後的農民財產損失巨大。如此“過急過快”的轉化,即使這場運動的初衷是良好的,也會造成災難。況且,其初衷並不那麽良好。
在上世紀50年代的大多數時間段裏,農村的集體化一直在高調進行,在規模和公有製的程度上被直線拔高,因此,中國的農業集體化給農民和農村經濟帶來的損害,並不亞於蘇聯的農業集體化。可以說,土地改革基本上摧垮了農村社會原有的以宗族為首的社會組織,而隨後的統購統銷以及集體化運動,又摧毀了農村的市場網絡以及相應的經濟組織。集體化之後,中國農村原有的組織基本上不複存在,農民被統合進政社合一的國家組織中,成為“國家農民”。
為了維持這種供給貧乏的集體生產和生活,不斷的政治幹預和階級鬥爭氛圍是必不可少的,所以在集體化時代,農村的生活勢必保持一種政治性的緊張狀態。不過,嚴酷的階級鬥爭氛圍固然緊張,生活也很艱辛,但農村的幹部群眾,在生活待遇上,卻基本上處於一個平麵上,即使有汙點的幹部,也僅限於“多吃多占”的層麵上,加上人群中又有成分不好的“賤民”墊底,一般農民的心態,還比較正常。同時,由於城鄉整體結構上的高度統製化,“群眾專政”的威力也使得社會治安狀況良好。所以這一時期的鄉村秩序,還是相當穩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