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良善者,無不希望給別人一些幫助,給別人一點施舍。但是布施也有原則,不能隨便施舍,否則會產生反效果,或是增加別人的困擾,或是引起他人的反感。在《增一阿含經》裏即說,不可以對無法生起信仰的人布施佛法,因為會引起他的嗔恨之心,猶如一個人患有癰瘡,還沒有痊愈,又拿刀子去刺傷,會使他更痛不可忍。所以,布施是有層次的。
第一,施舍真理是上等布施
佛教認為上等的布施,是給予心靈啟發的“法施”,這是人生最為欠缺的。因為一個人即使有再多的錢財,再高的地位,不能明理,不能安心自在,也是貧窮。真理是每一個人都需要的,假如能把真理布施給人,把知識、技術傳授給人,則不僅能改善人們的生活,還能開發人們的智慧,以此利益更多的人,這就是上等的布施。
第二,急公好義是中等布施
當我們看到社會上諸多的不公平,應該勇敢地伸張正義。看到國家的公益團體、弱勢團體生存困難,也應該給予讚助,助其發展,以發揮社會急公好義的精神,這是中等的布施。
第三,濟貧救窮是下等布施
有一句話說:“救急不救窮。”對於一時的急難救濟,猶如雪中送炭,會讓急難困苦的人獲得轉圜的生機,是莫大的慈善因緣。但是,對於恒常的窮困,有時候是救濟不了的,因為這種治標的慈善工作並不究竟。像佛光山曾經到泰國北部救濟貧民,除了一開始給予食物、衣物的救急,後來更協助建設工廠,以提供就業機會代替金錢財物的布施,如此才逐漸解決貧窮的困境。
第四,施不甘願是劣等布施
有的人出錢讚助公益,但是,布施之後,心裏很苦惱、很懊悔;或是在別人強迫之下捐款,讓他感到心不甘情不願,猶如剝去身上的血肉骨髓那樣的痛苦。這種不是發自內心歡喜的布施,是為劣等的布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