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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

人不可以沒有信仰!談到信仰,一般人總以為指的就是宗教信仰。其實,人生的信仰豈但隻有宗教而已,人生應該建立的信仰,種類可多著呢!例如,我們對國家應該有信仰,對國家的主義也要有信仰;我們對聖賢要有信仰,對能成為人間模範的好人好事,都要有信仰。乃至對於造福人類的一些人士,不但要信仰他,而且要心存恭敬。

信仰好人好事之外,尤其對父母要信仰,對自己要信仰。喜歡藝術的,對藝術就有一種信仰的執著;喜歡文學的,對文學就有一種愛好的情感。其他如信仰能救人救世的政治、經濟、農工等,乃至信仰道德、因果、慈悲、情義等,總之人間不能缺少了信仰。關於信仰,列舉如下:

一、對家國要有信仰:人首先要相信自己的家親國族,因為家庭能安住我,供給我的生活,國家能保護我,讓我有所依靠。無國籍的難民,在世界上流浪,無比痛苦。一個人不建設國家的觀念,體之不存,毛將焉附?所以每一個人不能對家國產生信仰,日子能好過嗎?

二、對善法要有信仰:善法是世界人類賴以生存的規章,好的善法,人民就會幸福安樂,壞的惡法,則社會人民深受其害,痛苦不堪。所以,我們要感謝政治家所施行的善法、經濟家所發表的善法、慈善家所從事的善法。一個國家如果到處都是善法,教育的善法、工商的善法、醫護的善法、交通的善法、道德的善法、人情的善法,善法愈多,社會愈好,你說善法能不信仰嗎?

三、對人權要有信仰:現在世界上最可貴的就是自由民主。所謂自由民主,要來何用?就是要來保護人權。根據過去的曆史,被稱為“黑暗時期”的,都是因為沒有人權。過去講究神權,而後君權,再到軍權;不管神權、君權,都是假借神權,魚肉人民,欺壓善良,多少苦難的生命,就在那種黑暗的朝代犧牲了。現在我們對民權的信仰,甚至提倡“生權”,不但人民有權,一切眾生都有生存權、自由權、幸福權,這種慈悲平等的人權,吾人怎能不信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