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與青年

§十一、不爭論、無怨恨

一般人所以有爭執,是因為我執未除。出了家的人,如果“我執”很強,必然很容易引起爭論。譬如有人指責你做錯事,於是氣憤填膺,回答說“我沒有做”、“我沒有說”、“我不服氣”、“你如此冤枉我,我要和你拚命!”仇恨心如此重,是一個好的出家人嗎?你罵我,我恨你,彼此怒目相向,動輒拔刀相對,這樣還算是修道者嗎?出家學佛,要學佛菩薩的行徑;佛菩薩即使受到侮辱,也能以甚深忍辱波羅蜜,堅忍不動怒。

佛陀成道後,外道為了破壞佛陀,把女子裝扮成孕婦以誣蔑佛陀,但佛陀並不慍怒,也不加爭辯,謊言後來不攻自破。佛菩薩對眾生加諸身上的侮辱,總是以慈悲憐憫來接受。眾生以誹謗誣賴為樂,菩薩就以慈心布施他們;真理最後自然不辯自明。所以,作一個出家人,要學習放棄執著,不堅持己見,即使受到誹謗,也不反擊;受得了摧殘,才能成為法器。

有不少出家人,我執雖容易去除,但是學佛之後,又多了一重法執,而且,學佛愈久,法執更是根深蒂固。譬如你和他討論問題,他就說“我以為如何……”“我聽人說,這個道理應該是這樣的……”“經上記載……”,一切一成不變,不能圓融變通。

再如各宗各派之間的儀規、走路行進的樣子,可以爭論很久;拜佛禮懺的儀式,可以爭議不息。各宗各派,揚己貶他,門戶宗派森立,格格不入。在印度於是有部派佛教之歧異,在中國則有十大宗之紛立。宗派的別立形成,固然有利於對佛教教理作一派深入的闡揚,但是,對於整個佛教的綜合統一,未嚐不是一種阻礙。趨而末流者,今日佛教界人士,彼此之間狹隘的地域、門派的爭論,乃至利害爭鬥,成為佛教興隆團結的致命傷。

言談行事能遠離爭論,才是一個出家人。若有人好議人非,則遠離此人,如畏鬼神;某地好武鬥狠,遠離此地,如棄火宅。沒有爭論的人,沒有爭端的地方,才有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