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世俗

第二章 佛教的倫理觀

倫理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次序與默契,是依不同場合、身份而共遵的軌則。中國講“倫理”最早見於《孟子》。此後,“五倫”建立[1]便成為中國人理想社會的目標。

佛教傳入中國,在中國生根發展,許多人以為佛教隻重視出世的思想,忽略對人際往來的關心;事實上,佛陀的六度、四攝、四無量心等教義,都是促進群我關係的融洽。以下分別敘述佛教對僧團、僧信、朋友、工作、群己等倫理關係的看法。

一、僧團倫理

佛陀度化五比丘[2]後成立僧團,以我是“眾中之一”的觀念,領導僧團,倡導生佛平等;隨著佛弟子增多,為使僧團清淨和樂,佛陀便以隨犯隨製[3]方式製定戒律,成為僧團的倫理規範。其中“六和敬”[4]至今仍是維持僧團和樂共遵的法則。

佛教傳到中國後,逐漸發展成叢林製度,尤以禪宗在“馬祖創叢林,百丈立清規”後,叢林的“四十八單”、“傳法”、“傳戒”、“師承”、“清規”等,為僧團樹立了人事製度、生活儀禮等綱紀。例如:在職事倫理上,“住持”之下有“監寺”,層層負責,上下有序。至於人事,或有以“戒臘”[5]為前後,或有以“先進山門為師兄”,這種不以年齡論大小,而以先入叢林修道、受戒者稱師兄的主張,打破一般人對“長幼有序”的傳統次第觀念。

再如佛教史上貴為七佛之師的文殊菩薩,在釋迦牟尼佛座前卻執持弟子之禮;鳩摩羅什與盤頭達多的大小二乘互相為師,傳為杏壇之美;善財童子遍參天下善知識,沒有男女之分;妙慧童女八歲成道,成為婦女成道典範;印宗法師為惠能剃度,後禮惠能為師,此尊法為師之舉令人讚歎。以上說明佛門依法不依人的倫理觀,實超越一般的世情。

在佛光山,秉持“集體創作、製度領導”的原則,依戒臘、學曆、年資、特殊才能等,設有序列等級製度,再依個人學業、道業、事業上的發心、精進、成就,作為晉升的依據。“三年一調”的職事製度,個人不戀棧、不濫權,常住也能“適才適所,人盡其才”,讓人力運作有如活水,不致僵化。這種行政職務的安排,一方麵尊重資深者,重視經驗傳承;另一方麵則依個人品德、學識,拔擢年輕後進,令其發揮所長,讓教團生生不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