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是一門“經世濟民”的學問。人類的生活運作,總括說來,就是一部經濟史。舉凡日常的食衣住行育樂,沒有一項可以離開經濟。經濟與民生息息相關,一個國家如果不能厚實經濟,富國裕民,則慈悲道德也難以獲得重視。因此,春秋時代管仲曾說:“倉廩實,知榮辱。”孔子也說:“富而好禮。”佛教則以實際行動來推行各項社會福利事業,例如北魏的僧祇粟與僧祇戶[1],幫助政府解決了人民的饑饉;南北朝的寺庫、唐代三階教的無盡藏院[2],以及曆代所從事的油坊、當鋪、旅店、碾磑[3]業等,都是繁榮經濟、便民利國的福利事業。
經濟是民生命脈之所係,過去原始佛教的行者雖然不重視經濟,輕財富,而注重清修,追求樸素淡泊的生活,倡導清貧思想,認為簡樸才是修行,淡泊才是有道;然而,從大乘佛教的經典來看,例如《阿彌陀經》的極樂世界,黃金鋪地,宮殿樓閣皆為七寶所成,極盡莊嚴堂皇,菩薩莫不寶冠頂戴,瓔珞披身,富貴無比。因此,修學佛法不一定要以窮苦為清高。佛教鼓勵在家信眾可以榮華富貴,可以營生聚財,但要積聚有道,要合乎八正道的正業[4]與正命[5],如《雜阿含經》說:“營生之業者,田種行商賈,牧牛羊興息,邸舍以求利。”隻要能將本求利,勤勞賺取,無論是農牧收成,或是經商貿易、企業經營、投資生息所得等,都是佛教認可的經濟營生。
反之,非法所得的財富,例如:竊取他物、違法貪汙、抵賴債物、吞沒寄存、欺罔共財、因便侵占、藉勢苟得、經營非法、詐騙投機、賭博**業、放高利貸等,則為佛教所不許。
佛教對錢財的看法是“非善非惡”,佛教並不完全否定錢財,黃金是毒蛇,黃金也是弘法修道的資糧。根據經典記載,佛教的信眾中不乏大富長者,如須達長者[6]布施精舍、毗舍怯[7]四事供養[8]等,都受到佛陀的讚美。因此,佛教不能過分倡導貧苦思想,因為樸素淡泊用來自我要求是道德,用來要求別人則為苛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