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從“宋七力事件”開始,教界一連串的怪異現象,激起社會極大的回響。宗教之所以在台灣如此偏差,實因民眾對宗教太不了解了。
很多中年出家,沒有一點佛法基礎的僧眾,隻憑自我對佛法的一點觀念,又不深究健全基礎教育,而導人於邪信,有關單位實應該注意此一事件的嚴重性。
在《民生報》“民生論壇”上有一則社評,題目為“佛教界真有‘整合’的可能嗎?”值得一讀——
因一連串教界事件而引起廣泛關注的“中國佛教興革研討會”,刻已宣布將成立“佛教興革執行委員會”,以催生佛教法,並推動成立“中國佛教總會”或“中國佛教聯合會”,以“整合”佛教內部。
所謂整合佛教內部,包括建立僧伽教育製度、組織教典編輯委員會、訂出正法道場標準、建立僧才推薦製度、建立發言人製度與危機處理小組等等,目的在使教界有遵循之標準,統籌事權,團結力量,發揮社會功能。
這些辦法與理想,誠然甚為良善高遠,但整合之效,真能因此而達成嗎?
成立“中國佛教總會”或“中國佛教聯合會”,立意甚佳。但試問:現今豈非本就有“中國佛教會”存在嗎?所謂統籌事權、團結力量、建立製度、仃定標準等,不也同樣應該做或可以做嗎?既然屬於各教派聯合之佛教最高權力機關現在根本無力整合,那麽,又怎能企望再組一個“總會”或“聯合會”,就能辦得成這些事呢?何況,佛教內部派團林立,各有道場,宗風互殊,布教之型態各異;且不說“正法道場”之標準難以確定,徒然引起紛爭,就算能定出這些標準,又如何執行?
例如本次會議提出“檢討時下佛教諸多弊端”之議,扡擊教內資源分配不當,某些道場“獨肥”,“花錢在與官方相重疊的社會福利事業上”,不無指向慈濟功德會等教團的用意,但教團本身自有其弘法布教之策略,“中佛會”能禁止它辦慈善救濟嗎?個別道場之資源,又如何提供給總會來做“適當”之分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