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待人好

從神權、君權、民權到生權

有人說:“動物天生就是要給人吃的。”這是非常錯誤的觀念。世間上的生命,沒有絕對的大欺小、強欺弱,好比獅子雖然凶猛,是百獸之王,但是隻要被一根牙簽樹枝刺傷,就無法走路覓食而餓死。中國有句俗話說:“淹死會水的,打死會拳的。”強中更有強中手,不能自以為強勢。即使是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殺生,也應該心懷歉意。

在佛教有所謂“破戒”與“破見”的不同,殺生是行為上的錯誤,盡管有罪,隻要懂得懺悔,罪過很小。可是有的人覺得殺生是應該的,這是見解上的錯誤,不通懺悔,就如一個人病入膏盲,是很難得救的。因此,盡管你吃葷,但不可以理直氣壯地認為雞、鴨、牛、羊都是應該給人吃的;假如老虎、獅子來吃我們,也說人本來就應該給它們吃的,不知道人類又作何感想?

有個故事說,有一隻貓準備吃掉一隻老鼠,老鼠說:“你殘害我們的生命,以大欺小,太不平等了!”貓回答:“老鼠,你要我平等,好,現在我就讓你吃好了!”老鼠一聽:“哎!你是貓,我怎麽敢吃你呢?”於是貓又說:“你不吃我,那我就吃你,這不是很平等嗎?”話雖如此,但是這叫作強權下的平等,不是真平等。

另外,有人說:“隻要心好,吃什麽不都是一樣嗎?為什麽一定要素食呢?”自認“心好”,“好”的程度如何?既然“心好”,又何忍把“自己”的快樂建築在“他命”的痛苦上呢?再說,如果“心好”又不造殺業,不是更好嗎?

也有人說,我們吃豬、馬、牛、羊,將來會有成為豬、馬、牛、羊的因果報應,殺死老鼠將來會變成老鼠,殺死蚊蟲將來會變成蚊蟲。如果是這樣,那麽,殺人不就變人了?我們把米飯吃到肚子裏,排泄出來的還會是米飯嗎?學生犯了錯,老師處罰他麵壁,甚至罰站、罰跪,難道學生也可以罰老師麵壁,要老師罰站、罰跪嗎?所以,這樣的理論是不合乎因果的,是一種可怕的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