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至殺人,小至殺死蟑螂、老鼠、蚊蟻等,都是殺生。不過,世間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複雜,因中具有善惡,果報也有善惡,就看孰重孰輕。例如同一塊田地裏,有的種子發育不良,有的雖然沒有好的外緣,一樣茁壯,可見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報當然也有不等的結果。就等於一場戰爭,某人對救國救民的理念強,就能勇敢殺敵,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羅衛國時,摩訶男為了拯救族人,寧可犧牲自己的生命,這樣的行為看起來雖是殺生,但功勞更偉大。
佛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不殺生主要是指不殺人。從佛教的戒律來講,殺生有兩種,一叫突吉羅(輕垢罪);一是波羅夷(極重罪)。波羅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棄罪,殺人會構成“波羅夷”罪,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懺悔的;殺害蟑螂、蟲蟻,是犯突吉羅,屬於惡作,雖然一樣有罪,但跟殺人不一樣。這種殺生雖有過失,但可通懺悔,可以補救,可以將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護生來滅罪,有的人用懺悔、發願來消業。
也就是說,根據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驅除蚊蟲等行為並不是很嚴重的大問題,因為佛法所說的不殺生主要以“人”為對象,以殺人為嚴重,殺人是佛法所不許。如果為了去除蟲害,能夠事先預防當然要比事後殺害來得好,但以人為本的佛法,為了生存,雖用殺蟲劑驅蟲並不是很大的罪惡。
事實上,我們平時在無意中難免做下殺害生靈的行為,這種無心之過縱使有罪也很輕微,有些甚至無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懷著嗔恨心而殺生,以嗔心而故意殺生,必然要墮地獄受苦。因為在佛教來講,罪業有“性罪”“心罪”,有的人歡喜殺生,以殺害生命為玩樂,有的人因報複心而殺生,罪業比較重,有的人為了自衛而殺生,有的人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而殺生;等於刑法上有故意殺人、蓄意殺人、臨時起意殺人、一時情結殺人,或誤殺、錯殺、酒醉殺人等,罪刑都有輕重不同。所以不要把佛法的規範視為畏途,認為是束縛我們自由行動的繩索,或以為佛法的戒律要求太嚴,難以守持。其實,佛法的戒律有很寬容、自由的精神,隻有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況下,才能享受更大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