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是形成痛苦的原因。我們由於無明、渴愛的驅使,造下種種的惡業,然後依業報而招感種種的苦果。集的內容是“業”,即“業”的集合,所謂“業”,是指我們身、口、意所造的一切行為,我們做了某一種行為,一定會接受此行為所造成的後果,因此“業”不但不會消失,還會積聚在一起。業不一定都是壞的,也有好的業,所謂善業、惡業,我們想嚐苦果或樂果,就看我們到底造下什麽業而決定。
“因果業報”的思想,是普遍於印度一般哲學思想界的特殊教義,也是佛教思想史上偉大的教示。業的真正意思是“自己的行為自己負責”。
人類思想史上,讓哲學家、宗教家百思不得其解的難題,就是“本體論”的問題,對於宇宙人生的起源,乃有元素說、偶然律、尊佑說等種種學說產生。譬如西方的基督,將世界的形成歸諸於上帝的創造;印度的婆羅門教,則主張一切由梵天演變而來,企圖找出第一因,建立神力主宰一切的他力說。而佛教強調人類命運的真正主宰者、決定者是自己,不是別人,甚至上帝、梵天,也無法脫離因果業報。佛教所說的業報,是自力創造,不是神力決定。人生的幸福或痛苦,前途的光明或黑暗,不是神賜給我們,是決定於我們自身努力了多少。好的果報,是我們自己做了善事,種下善緣而獲得的;壞的果報,也是我們自己做了壞事,種了惡緣而招致的。別人無法賜福或降禍給我們。行善、為惡,完全是自己的造作,別人無法操縱我們,由此可見佛教是非常尊重自由意識,講求自業自受,是自力的宗教。
胡適有一句話說:“要怎麽收獲,先要那麽栽。”業就像種子一樣,我們希望有怎麽樣的收成,就必須播種怎麽樣的種子;我們造下什麽樣的業,就會受到什麽樣的果報。業是果報,是機會均等,業報是不論身份、性別、尊卑、貧富,是人人平等,必然受報的。業報,縱然是夫妻、父子、師弟、朋友,誰也無法代替,一切皆由自己去承受。業報將我們行為的後果,清清楚楚地記載下來,其精確度,甚至現代的計算機也望塵莫及。假如人人都有因果業報的觀念,道德意識一定會提高,社會的犯罪行為自然減少,建立一個樂利祥和的社會,乃指日可待;業報說,對於淨化當今社會汙濁的人心,提高倫理道德方麵,實扮演著非常重要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