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法與義理

§二、人事上的懺悔與工作上的懺悔

人與人相處,日久難免有不愉快的摩擦,有時在有意無意間冒犯了別人都不知道。因此在人事的交往上,如果能常持省思懺悔的心念,天地就寬闊多了。心中不造作罪業,人事自然和睦,想開、看破了,像法慶禪師《預言頌》所言:“四大將離本主,白骨當風揚卻。”生命都把握不住,人我是非又何必執著呢?如此轉念一想,真是人生何處不春風!

過去有一位雲居禪師,曾經說過人事上的十種後悔,勸告我們不要輕忽蹈陷。這十種悔事是:

1.逢師不學去後悔:善知識難遇難求,良師給予我們的影響非常深遠,一句真實話,往往能終生受用。像善財童子不辭艱苦五十三參,趙州禪師活到80歲還行腳參訪,都是因為經師易得,人師難求。如果遇到了人天師範,卻不知道好好親近學習,等到機緣流失,徒然悔憾不已。

2.遇賢不交別後悔:古人說:“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人生得一賢達知己,能夠常常切磋懇諫,是極稀有難得的殊遇。我們對於犯顏直諫的賢人益友,要能傾心接納,千萬不要排斥,否則賢友諍友一一離去,人生的好機緣也失之交臂了。

3.事親不孝喪後悔:所謂“生前一滴水,勝過死後百重泉”,父母長輩在世時,不能承歡膝下,甘旨奉養,甚至百般忤逆,等到慈親逝世了,縱然身後極盡風光體麵,墓塚巍峨,又有什麽意義呢?“堂上雙親你不孝,遠廟拜佛有何功?”倒不如父母活著的時候,多盡一點孝心。

4.對主不忠退後悔:跟隨上司工作,不能盡心盡責,忠於職守,等到違過被辭了,悔恨交加,有什麽用?

5.見義不為過後悔:生命的境界,常在一刹那間取決,一念迷即卑私,一念覺即高義。如果見義不為,錯失良機,懊惱也於事無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