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與生活

§二、怎樣策勵行為向善的力量

我們的身心好比脫韁的野馬,頑劣不羈,難以調伏;又像山間的猿猴,變化不定,掌握不易。如何握緊手中的繩索,調伏這匹烈性的野馬,馴服這隻急躁的猿猴,讓它聽從使喚,循規蹈矩?策勵我們的行為,使它走向美善的大路,必須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要有節製的感情生活

感情好比水、陽光。植物不能缺少水與陽光而存在,缺少了水和陽光的植物,固然會枯竭而死,但是水分太多、陽光太強,脆弱的植物仍然會承受不起而死亡。佛教稱我們為有情眾生,感情生活的需求本來是自然的事情,隻是感情如果處理不當,用情過多,反被多情所苦。翻開每日的報紙,有多少因為感情糾紛而引起的不幸事件。水能載舟,也能覆舟;陽光能成熟萬物,也能毀滅一切生機,使萬物幹渴死亡。

我們不能離開感情而生活,但是感情應該有所節製,過與不及都不恰當,應該過著中道的感情生活。把私情私愛升華成為道情法愛;把占有強求的感情淨化成為奉獻成全的慈悲,轉有情為無情,化專情為愛一切眾生的大有情。

(二)要有合理的經濟生活

合理的經濟生活是生存的基本要素,春秋時期管仲說:“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佛教八正道中的正業,就是指正當的職業。有了正當的職業,生活的基本需要有了依靠,才有餘力去幫助他人,服務社會。凡是不危害社會、大眾的士農工商等職業,都可以去從事。佛教主張應該存財於百姓,百姓富足了,國家才能強盛,佛教有了淨財,也才能興隆,因此合理的經濟生活是被認許的。而舉凡傷天害理、陷民於不利的工作,譬如開辟賭場,牟取暴利;販賣軍火毒品,危及國家;私販人口,傷風敗俗;乃至開酒家、開地下舞廳等不當行業,都是佛教所禁止的。至於經濟犯罪,擾亂國家的安定,縱然暫時吃到了刀口上的蜂蜜,也終會付出了割舌的血淋淋代價。君子取財有道,非分之財不覬覦。巧取豪奪,雖然一時嚐到甜果,卻種下生生世世的苦因。我們要追求的是永世安樂的經濟生活,而不是如曇花一現般短暫夢幻的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