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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如來十號

十方三世一切諸佛,由於應化不同,各有別號,或取因言“彌勒佛”[1],或取果言“阿彌陀佛”[2],或取性言“毗盧遮那佛”[3],取相言“盧舍那佛”[4],取行言“釋迦牟尼佛”[5],取願言“阿閦佛”[6]、藥師佛[7],佛佛各異。然而諸佛具足一切智慧、德行,無有差別,誠所謂“佛佛道同”,故有十種尊號,為諸佛的通號,稱為“如來十號”或“十種通號”。

“十號”的意義列舉如下:

一、如來:指佛陀乘如實之道而來,即謂“如來”;也可譯為“如去”,即乘真如之道而去達佛果涅槃。“如”是指佛陀的法身,遍滿虛空,充塞法界,如如不動;“來”是指佛陀的應化身,此“身”為救度眾生“應化”而來。“如”是靜態的,“來”是動態的,成佛以後本是動靜不分、法應不二的,如《金剛經》說:“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名如來。”因此,“如來”是說佛陀在如如不動的法身中,因悲憫救度眾生,應化而來,故曰“如來”。

二、應供:佛陀三祇修福慧,百劫修相好,經過累劫的修行、度眾,證斷三惑[8],超越二死[9],積聚福德因緣,達到“三覺圓滿,萬德具足”的究竟佛果,堪受人天供養,故名“應供”。正如一個人把畢生歲月奉獻給國家社會,一旦功成身退,理應受到國家的退休金贍養天年一樣。

三、正遍知:又作正等覺者,即佛陀能正覺一切法,有別於凡夫的不覺與外道的錯覺;佛陀能遍覺一切眾,有別於二乘的自覺與菩薩的“雖正知而不遍”。由於佛陀的智慧能正遍了知一切法,故名“正遍知”。

四、明行足:即三明、五行悉皆圓滿具足。三明指天眼明[10]、宿命明[11]、漏盡明[12];五行為聖行[13]、梵行[14]、天行[15]、嬰兒行[16]、病行[17]。證得三明則“慧具足”,修持五行為“福具足”,佛陀福慧雙運,故號“明行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