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光與教團

§佛光人第九講

50年來,台灣的佛教由衰微到振興,可以說這都是佛教界同心協力締造的佳績,但我們不能以此自滿,必須再接再厲,不但應從曆史的縱觀,剖析佛教盛衰的原由,以為殷鑒,更要從時代的宏觀,探究佛教未來的道路,作為良策。因此,在《怎樣做個佛光人》第九講裏,我提出了下列四點期許,與大家共勉。

一、佛光人的行為要有社會性

許多人出家以後,一開口說話,就離不開“了生脫死”、“斷除煩惱”、“萬緣放下”、“入山清修”,所做的事情也不外乎念佛修行、參禪打坐,甚至整日眼觀鼻、鼻觀心,無所事事,不但行為與社會大眾乖戾,思想也和整個時代脫節,以致外人病我佛教消極、厭世、自私、隱遁。

其實“僧伽”意即“和合眾”,但是在中國曆史上,由於掌權握勢的政治人物及活躍社會的士大夫們短視近利,他們無視佛教淨化人心的功能,畏懼僧人的博學多聞及聚眾力量,以一切手段,或恩威並濟,或助長輿論,將僧尼驅入山林,不問世事,久而久之,出家人本身也安於隱居道場,不熱衷參與大眾事務。因此盡管自己與別人同為社稷一分子,同盡國民之義務,卻被視為異類,無法得到應有的重視,遑論弘法利生、發揚聖教。

披覽佛典,釋迦牟尼佛的托缽乞食,四處行化;觀世音菩薩的遊諸國土,度脫眾生,無非說明佛教深入社會的重要性。翻閱教史,廬山慧遠如果不結社念佛,道安大師如果不聚眾講學,佛法如何能在亂世中繼絕存亡?慈藏如果不為王宮貴胄講經,元曉如果不入民家酒肆宣道,新羅王國就不能法益均沾,普受佛恩。

隨著信息科技的發達,群我關係日盛,社會性格更是每一個出家人不可或缺的條件之一,凡我佛光人不但要到國家會堂開示法要,也應該至鄉村陋巷領眾熏修;不但要舉辦慈善事業,濟貧救苦,也應該大興文化教育,遍灑菩提種子;不但要接引青年男女,為聖教注入新血,也應該化導幼齡兒童,使佛法燈燈相傳;不但要廣納十方,光大宗門,也應該拓展道場,國際弘法。唯有內修外弘,行解並重,我們才能遍學法門,圓滿佛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