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法院庭長林富村、高雄地檢處王景村先生,上午搭機由台北來訪,林富村這兩天正在新竹發起“聯名請求刪除社會秩序維護法草案有關拘留規定”,得到超半數法官的簽名支持(即由法官裁處拘留),目前已由法官擴大到學術界及律師界,據聞已有兩百人在請願書上簽名。
和林富村、王景村先生談及如何將佛門戒律與法律融和?佛門戒律如同法律是有層次的,法律有所謂刑法、民法,戒律有波羅夷、突吉羅、可懺悔、不可懺悔、輕重等之分。將他人死活看得比自己還重要,是法律與戒律的共同點。
現代的人由於觀念不正或心意不易溝通,在錯亂因果下,行善者未必是好人,行惡者未必是壞人,如何給予社會大眾心理建設,法律戒律兩者有相輔之功。
信徒洪呂淑貞從高雄佛教堂創建時起,三十五年來一直在寺院裏發心奉獻,克勤克儉的把道場作為依止的家,近幾年來大陸開放觀光,她先生從大陸出來接她到日本團聚,由於她在佛門久了,過不慣世俗生活,日前又回到佛光山,我將她安排在佛光精舍安單,洪呂淑貞卻感動得落淚,不敢接受……我覺得她畢生青春都奉獻給佛教了,現在年紀大了,當然有資格在精舍裏安養。
餘陳月瑛縣長苦心為提升高雄縣的生活品質,舉辦“心靈淨化活動”,今邀約我在鳳山體育館講演“點亮心靈的一盞燈”。我覺得我們一個人內心的毛病太多了,如心擔太重、心髒不淨、心暗不明、心貪不舍、心怨不淺、心憂太苦……故要將這些晦澀的黑暗麵,點亮心靈的燈光,以便認識自己,為自己——
一、點亮人我互調的燈(替別人著想)。
二、點亮學習吃虧的燈(因吃虧就是占便宜)。
三、點亮總有一天的燈(總有一天就有無限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