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在世,有很多事都不是自己所能預知或掌控的,尤其“生死無常”。但是,人固然無法掌控生死,卻能為自己的身後事預作安排。現在流行的“生前契約”,就是因應現代人希望為自己的後事預作安排而興起的新興行業。所謂“生前契約”,即活著的時候,由自己或家人預先與殯葬業者簽訂契約,於生前購買好死亡時的喪葬儀式,為將來的死亡預做準備,也就是替自己的身後事買好人生最後的一張保單。
“生前契約”這種業務在國外早已行之多年,隻是過去人們大都忌諱談“死”,所以直到近幾年來才普為大眾所接受。自從推出以後,市場反應熱絡,極具商機。這種風氣的流行,可以說是現代人觀念上的一大突破,顯示大家已不再禁忌談論死亡的話題。
目前台灣“生前契約”的銷售形態大致可分為三類:
(一)保險公司將本身的業務與“生前契約”的特色結合在一起,推出具有“生前契約”性質的壽險保單,或是與保戶約定把一部分的保險金以信托的方式,來支付殯葬費用,以提高各公司在市場上的競爭力,以增加保單的附加價值。
(二)保險公司與“生前契約”公司合作,將消費者的身後事委外交由“生前契約”公司來辦理。
(三)一般的殯葬業者借由業務員直接銷售的管道販賣“生前契約”。
“生前契約”其實是“生涯規劃”的延伸,所謂“生死事大”,“生”的時候如何活得自在、活得充實、活得有意義,固然重要;“死”時能安心、放下,了無牽掛地走,也應該早作安排,預先規劃,所以“生前契約”就像一張“安全卡”一樣,可以求得心安,未嚐不好。
問題是,世間上任何一種商業行為,難免有利益衝突,有了利益衝突,就會有紛爭。因此盡管業者標榜“生前契約”有諸多好處,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