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由於士、農、工、商各行各業的經營運作,因此世間得以運轉不息;人類,因為身、口、意三業[1]造作各種善惡行為,所以生死輪回不已。佛法將此主宰輪回的動力,稱為“業”[2];造業的主人翁就是身、口、意;業有驅使造作的力量,故稱“業力”。
由身口意所造的業,分為善業[3]、惡業[4]、無記業[5],能招感三界五趣的總報者,稱為“引業”[6],而令此總報體的種種差別得到圓滿決定的,稱為“滿業”[7]。業表現在外,並能示予他人者,稱為“表業”,持續潛隱於內的業果力量,而無法表示於外,令他了知者,稱為“無表業”。
各人所造的善、惡諸業,往後必招感相應的苦、樂果報。當招感果報的受果、受時俱定,稱為“定業”[8];反之,受果、受時俱不定,暫不受報,稱為“不定業”[9]。
準此,因果報應不能隻看一時,因為業依照受報時間分有:現生造業,現生受報的“順現受業”;現生造業,次生受報的“順次受業”;現生造業,二生或多生後受報的“順後受業”。
業報之所以有現生成熟、來生成熟、後生成熟等不同的差異,主要的原因有二:(一)因的力量有遲早,如一粒瓜種和一粒桃種同時下種,瓜種當年即可生長結果,而桃種須待三四年後才能結果;(二)緣的力量有強弱,如諸緣具足,則成熟自然早些,否則助緣不夠,力道不足,自然業果的成熟亦慢。
不過,盡管果報有遲速,可以肯定的是“因果不會消滅”,經雲:“假使百千劫,所作業不亡,因緣會遇時,果報還自受。”《有部毗奈耶》也說:“不思議業力,雖遠必相牽,果報成熟時,求避終難脫。”
因果業報,如影隨形,眾生除非不造業因,否則善惡種子永留八識田中,一旦遇緣,必起現行,而且“善惡不相抵消”,已種惡因,必受其報,不能以做些好事來抵消應得的惡報。除非多做善事,多聚善緣,可使惡報由重轉輕;或善緣增多,善力加強,令善果速疾成熟,使惡緣逐漸減弱。譬如一杯鹽水,表示惡因,若多加以善因的淡水,則可衝淡惡果的鹹味,轉為甘美。因此,多行善因,多聚善緣,極為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