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佛教義理

第二章 律藏

佛陀入滅後的初夏,五百弟子在七葉窟舉行佛陀遺教第一次結集,由多聞第一的阿難陀誦經,結集成經藏;由持律第一的優婆離誦律,結集出律藏。

律藏,音譯毗奈耶藏、毗尼藏,意譯調伏藏,是佛陀為調伏弟子煩惱,對治生活惡習所製定的教團規則;也就是在修道生活中,佛陀針對弟子所犯的過失而定的規範,是隨犯隨製,屬隨緣製戒。律藏就是整理佛陀所製戒法的典籍,亦即“戒”由律藏所詮說,而律藏則為“戒”的根據典籍。

律藏的內容通常分為波羅提木叉[1]與犍度[2]二部,包括僧團應守的禁止條文及生活禮儀規範等。在三藏聖典中,經藏有佛及弟子、天人等五種人說;律藏則“唯佛所製”。根據《四分律》記載,佛陀製定戒法,始於成道後十二年,因須提那犯了**泆之行而起。佛陀製定戒法的本意,是專為攝僧而令正法久住[3],所謂“戒住則僧住,僧住則法住”,佛陀入滅二千五百多年,至今佛弟子仍能見聞佛法,即是由於佛陀“製戒攝僧”之故。中國佛教依照傳承,凡經披剃出家者,必須登壇受戒,始為正式的出家人。中國依律傳戒開始於曹魏正元元年(254年),由曇摩迦羅在洛陽白馬寺翻譯第一本戒本《僧祇戒心》,並請梵僧立羯磨法授戒,而朱士行則是中國第一位受具足戒的比丘。戒律關係著佛法命脈的維係,也就是說佛法慧命的住持,是建立在戒律之上。因此,戒律極具重要性。

有關律藏結集的因緣,根據《長阿含卷四·遊行經》記載,佛陀入滅後,弟子均極悲傷,有一名曰跋難陀的比丘卻興奮地說:“那長老去世甚好,他在世時,經常拿戒律來約束我們,如今他去了,我們可以自由自在,為所欲為了。”大迦葉聽後深為痛心,因此發起結集律藏,由優婆離分八十次誦出根本律法,此後由迦葉、阿難、末田地、商那和修、優婆毱多等五師相承。後經優婆毱多門下五位弟子再從八十誦律中各執所持自成一部,就是所謂的五部律,分別是:《四分律》[4]、《十誦律》[5]、《僧祇律》[6]、《五分律》[7]、《解脫律》[8]。在這五部律中,我國僅傳譯前四部,外加五部論,共四律、五論,為中國律宗重要的典籍。